朝請郎王彭年可監察御史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朝請郎王彭年可監察御史制 勅具官某〔一〕:百官皆以職事奉上,而御史以執法爲稱。法者,貴於當義而果,平而不回。膺是選者,其亦難矣。吾詔臺率舉其屬憲〔二〕,臣覺等以爾來上,吾樂得材良而試之,又以觀近臣之能。慎守職業,毋孤任遇。可〔三〕。 【校】 〔一〕勅具官某,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憲,文淵閣本作“官”。 〔三〕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