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奉郎李察可知濟州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朝奉郎李察可知濟州制 勅具官某〔一〕:朝廷之用材,未嘗有遺,收其來效,不追既徃。期於便安元元,崇茂風化而已。以某向承使指,兼預戎事,雖成勣無聞,而宣力爲劇。既畢親勤,肇還籍版,是用付委連城之寄,亟居千騎之長。東州列壤,濟陽爲富,《禹貢》鉅野之名浸,《漢志》昌邑之建國。勉崇政術,用副寵任。可〔二〕。 【校】 〔一〕勅具官某,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