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亳州李尐可知明州中散大夫吕希道可知亳州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知亳州李尐可知明州中散大夫吕希道可知亳州制 勅具官某等〔一〕:朝廷治民之具,備於法令,守帥以情視民,而用法令輔之,則獄訟可使無撓,賦税可使樂輸。不然徒文具,無惻隱之實,無益也。惟亳暨明,皆爲重鎮,所置守臣,未嘗輕授。以某與某悉更久吏,咸有能稱,是用付兹二郡,以期善效。勉力就緒,無忝成命。可〔二〕。 【校】 〔一〕勅具官某等,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