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議郎余景可通判莫州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奉議郎余景可通判莫州制

勅具官某〔一〕:郡邑被邊,兵民雜處,應接聽斷,其任維重,守將之下,宜得陪貳。以景練歴事務,未嘗曠失,足以綏輯夷漢,寧固疆圉。徙置文安,勉就成效。可〔二〕。

【校】

〔一〕勅具官某,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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