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德郎知京兆府長安縣王鑒可權通判岷州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宣德郎知京兆府長安縣王鑒可權通判岷州制 勅具官某〔一〕:西方諸郡,外禦羌戎,兵事民務,應接非一。惟守將之重,宜得佽助,故敕漕臺,舉能者而補之。今使者以爾來上,譽必有試,來效可期。錫爾新命,勉崇善最。可〔二〕。 【校】 〔一〕勅具官某,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