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知華州王子文可差通判大名府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前知華州王子文可差通判大名府制

勅具官某〔一〕:向分左符,出臨劇郡,弗良政術,頗致人言。朝廷未嘗棄材,有以代匱,俾爲倅職,用閲來效。夫魏大之區,千里畿甸,軍府之盛,一時稱雄,汝之蒙榮,亦爲幸矣。毋敢以有命爲説,怠墮人事,仍取咎戾也。可〔二〕。

【校】

〔一〕勅具官某,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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