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知華州王子文可差通判大名府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前知華州王子文可差通判大名府制 勅具官某〔一〕:向分左符,出臨劇郡,弗良政術,頗致人言。朝廷未嘗棄材,有以代匱,俾爲倅職,用閲來效。夫魏大之區,千里畿甸,軍府之盛,一時稱雄,汝之蒙榮,亦爲幸矣。毋敢以有命爲説,怠墮人事,仍取咎戾也。可〔二〕。 【校】 〔一〕勅具官某,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