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義郎徐壽可宣德郎添差福建路轉運使勾當公事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宣義郎徐壽可宣德郎添差福建路轉運使勾當公事制 勅具官某〔一〕:縣令之職,愛民者也。賦取有不便,能以固争于上;使者非其人,能以拒而不顧。守正不奪,見黜無悔,如此乃爲稱其職,夫汝允蹈之。去思在民,歴久不忘,淹滯歲時,百爾稱頌。重因薦書之上,將勵素飧之輩。增秩一等,隸屬外臺。興利除害,隱卹民病,悉爾初心,其必有補矣。可〔二〕。 【校】 〔一〕勅具官某,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