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奉郎行都水監主簿陳安民可都水監丞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朝奉郎行都水監主簿陳安民可都水監丞制 勅具官某〔一〕:吏習于事者,可以勸功。爾効職都水,其已久矣,因而遷之,乃宿其業,與夫初試未習者,固有間焉。勉崇著效,毋孤寵任。可〔二〕。 【校】 〔一〕勅具官某,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