寳文閣直學士知揚州謝景温可權刑部尚書制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寳文閣直學士知揚州謝景温可權刑部尚書制 勅〔一〕:百官之本,係于尚書;六曹之長,稱爲八座。朕慎選其人,每加遴柬,益嚴試可,亦無虚授。具官某稟性剛特,爲學堅正,綿歴中外,浹洽聞譽。察民情之真僞,練國體之詳要。是宜付之秋官之任,執此邦典之中。噫,論法之失,或以便文而忘惻隱之實;好生之德,乃在盡心而得哀矜之旨。慎爾官守,副吾休命。可〔二〕。 【校】 〔一〕勅,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https://www.daowen.com) 〔二〕可,據文津閣本、周校本、沈校本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