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録三 劉攽年譜簡編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附録三 劉攽年譜簡編

按,劉攽作爲宋代著名的史學家,卻并無年譜存世。顔中其編有《劉攽年譜》,見于劉乃和、宋衍申主編《〈資治通鑑〉叢論》(河南人民出版社一九八五年版)。在此稍加删節校證,附録于後,便于讀者了解劉攽生平之梗概。

宋仁宗天圣元年(癸亥) 公元一○二三年 一歲

劉氏之先,出楚元王,世爲彭城人。西晉末,避兵亂,遷江南,其後又遷廬陵。世次皆不明,不可得而知,然猶以彭城爲望。自廬陵遷新喻者,曰遜。遜生超。超生逵。逵生琠,是爲曾祖,贈大理評事。

祖式,字叔度。以明經舉第一,同時無預選者。由是江南文儒大臣,自張洎、徐鉉皆稱譽之。仕至工部員外郎,贈工部尚書。

父立之,字斯立,爲叔度之中子。祥符初進士及第,授福州連江縣尉,調睦州青溪主簿,改宣州南陵令,權績溪,改大理寺丞知婺州金華縣。乾興元年改太子中舍,自婺州金華縣移梓州中江縣。

母王氏,屯田郎中王礪之女。

取名攽,宇貢甫。

宋仁宗景祐三年(丙子) 公元一○三六年 十四歲

童稚時烈日奔馳,鬥草承蜩,以流汗爲嬉。與張隱直結友。因父仕宦,歴居常州、高郵軍、潤州、福建等地。

卷四《苦熱》:“生長自吴會,北遊逾十朞。︙︙憶我童稚歲,烈日猶奔馳。鬭草出百品,承蜩睨喬枝。赬顔不待濯,流汗始爲嬉。”卷九《哭張隱直》:“結友兒童歲,對門兄弟辭。”劉攽出生後至十五歲前,其父曾通判瀘州,轉殿中丞通判常州,改國子博士知高郵軍,轉虞部員外郎,又轉比部知潤州,除福建路提點刑獄,在福建三年。因隨父仕宦,足迹所至,多在吴越一帶,故有“生長自吴會”之語。

作“彩選格”。

徐度《卻掃編》卷下:“彩選格,起於唐李邰,本朝踵之者有趙明遠、尹師魯。元豐官制行,有宋保國,皆取一時官制爲之。至劉貢父,獨因其法,取西漢官秩升黜次第爲之,又取本傳所以升黜之語,注其下。局終,遂可類次其語爲一傳,博戲中最爲雅馴。初,貢父之爲是書也,年甫十四五,方從其兄原父爲學,怪其數日程課稍稽;視其所爲,則得是書。大喜,因爲序冠之,而以爲己作。貢父晚年,復稍增,而自題其後。今其書盛行於世。”

【主要作品繫年】

卷九《庵嶺漁叟詩》,自注“時年十四”。

宋仁宗康定元年(庚辰) 公元一○四○年 十八歲

初至京。

卷十四《燈夕都下》。原注:“十八歲初至都下見燈,到今四十五年。”宋仁宗慶曆三年(癸未) 公元一○四三年 二十一歲

父爲湖北轉運按察使。遊吴中。

【主要作品繫年】

卷十《暫之霅上留别一二兄弟》

卷十二《將遊吴中寄原父》宋仁宗慶曆六年(丙戌) 公元一○四六年 二十四歲

與兄敞同中科舉,爲賈黯榜進士。兄敞以大理評事通判蔡州,攽爲鳳翔節度推官。宋仁宗慶曆七年(丁亥) 公元一○四七年 二十五歲

在鳳翔任。

【主要作品繫年】

卷十《鳳翔官宅園亭》宋仁宗慶曆八年(戊子) 公元一○四八年 二十六歲

父改主客郎中益州路轉運使。攽隨侍入蜀。兄敞有《寄貢甫時隨侍入蜀》詩。父病重,是年十二月病逝,年六十四。歐陽修爲作《尚書主客郎中劉君墓志銘》。

【主要作品繫年】

卷八《和楊十七傷蘇子美》。按,是年十二月,蘇舜欽病卒于吴中。宋仁宗皇祐元年(己丑) 公元一○四九年 二十七歲

與兄敞奉父之喪至京師,居潁州守喪。

【主要作品繫年】

卷六《潁州始居》

卷六《潁州和永叔》。按,歐陽修皇祐元年始知潁州。

宋仁宗皇祐二年(庚寅) 公元一○五○年 二十八歲

居潁州守喪。

【主要作品繫年】

卷三《送歐陽永叔留守南都》。按,七月,歐陽修以龍圖閣直學士改知應天府兼南京留守司事。宋仁宗皇祐三年(辛卯) 公元一○五一年 二十九歲

居潁州守喪。二月,除服。

【主要作品繫年】

卷四《獻歐陽永叔》宋仁宗皇祐四年(壬辰) 公元一○五二年 三十歲

爲汝州推官。

卷三十二《汝州推官廳記》:“皇祐四年,予爲汝州從事,始事衛尉卿林公。其後資政殿學士吴公,又尚書郎王公,又太常少卿張公。郡小無事,四公皆賢予,固優游竊幸于賔焉。”

【主要作品繫年】

卷五《之官汝州舟中作寄都下》

宋仁宗皇祐五年(癸巳) 公元一○五三年 三十一歲

在汝州。

宋仁宗至和元年(甲午) 公元一○五四年 三十二歲

在汝州。九月,兄敞召試,遷右正言、知制誥、同判流内銓。

【主要作品繫年】

卷五《早春懷都下》

宋仁宗至和二年(乙未) 公元一○五五年 三十三歲

在汝州。調江陰主簿。八月,兄敞奉使契丹。

【主要作品繫年】

卷七《初調江陰主簿》

卷十三《年三十三》

宋仁宗嘉祐元年(丙申) 公元一○五六年 三十四歲

在江陰。三月,兄敞以知制誥知揚州。

【主要作品繫年】

卷四《除日得王深甫書因寄》

宋仁宗嘉祐二年(丁酉) 公元一○五七年 三十五歲

爲廬州推官。兄敞遷起居舍人,徙知鄆州,兼京東西路安撫使。

【主要作品繫年】

卷四《之官廬州初至儀真寄原甫》

卷九《將赴官廬州寄張四隱直二首》

宋仁宗嘉祐三年(戊戌) 公元一○五八年 三十六歲

在廬州。兄敞知鄆州。召回糾察在京刑獄,修玉牒,復爲知制誥。

【主要作品繫年】

卷六《題劉羲叟著作澤州園亭》

宋仁宗嘉祐四年(己亥) 公元一○五九年 三十七歲

在廬州。兄敞同知貢舉,稱爲得人。

宋仁宗嘉祐五年(庚子) 公元一○六○年 三十八歲

在廬州。九月,兄敞以起居舍人、知制誥爲翰林侍讀學士、知永興軍。

【主要作品繫年】

卷三十二《重修廬州蜀山廟記》宋仁宗嘉祐六年(辛丑) 公元一○六一年 三十九歲

在汴都。嘗與王安石、馮京、韓維、吴充、沈遘燕集。

王安石《王荆文公詩》卷三十六有《和貢父燕集之作》,注云:“馮京、韓維、吴充、沈遘皆同席。”

歐陽修舉劉攽、吕惠卿充館職。

歐陽修《歐陽文忠公全集》卷一百十三,嘉祐六年有《舉劉攽吕惠卿充館職剳子》,其云:“臣伏見前廬州觀察推官劉攽辭學優贍,履行修謹,記問該博,可以備朝廷詢訪。︙︙並宜置之館閣,以副聖朝養育賢材之選。臣以庸繆,參聞政論,無能報國,敢舉所知。其劉攽、吕惠卿,欲望聖慈俾充館閣之職。如後不如舉狀,臣甘同罪。”

【主要作品繫年】

卷七《送王仲素寺丞歸灊山》。按,詩云:“來年四十髪蒼蒼,始欲求方救憔悴。”

卷八《夜携賈十五過巨源作》。按,詩云:“鄙夫開年便四十,白髮垂頤眼眵澁。”

宋仁宗嘉祐七年(壬寅) 公元一○六二年 四十歲

赴秦州清水任。

王安石作詩送行,王安石《王荆文公詩》卷三十六《送劉貢父赴秦州清水》:“劉郎高論坐嘘枯,幕府調犮用緒餘。筆下能當萬人敵,腹中嘗記五車書。聞多望士登天禄,知有名臣薦子虚。且復弦歌窮塞上,衹應非晚召相如。”

【主要作品繫年】

卷四《將之官清水李廷老來會探韻得光字》。按,詩云:“四十身無聞,忝官省中郎。”

宋仁宗嘉祐八年(癸卯) 公元一○六三年 四十一歲

任國子監直講。

《宋史》本傳:“與敞同登科,仕州縣二十年,始爲國子監直講。”

奉詔與錢藻等六人刊正《後漢書》。

《玉海》卷四十九:“劉敞、攽、奉世標注誤失《東漢刊誤》四卷。劉攽嘉祐八年奉詔與錢藻等六人刊正《後漢書》。攽增損其書,凡字點畫偏傍不應古,及其文句缺衍,或引采經傳有謬誤者,率以意刊改。”

與王安石游。

徐度《卻掃編》卷中:“劉貢甫舊與王荆公游,甚款。荆公在從班,貢甫以館職居京師,每相過,必終日。”王安石有《上元戲呈劉貢父》《過劉貢甫》詩。

八月,兄敞以疾聞,召還,判三班院太常寺。

【主要作品繫年】

卷十二《嘉祐大行皇帝挽詩十首》。按,三月,仁宗崩。

卷三十四《後漢書精要序》宋英宗治平元年(甲辰) 公元一○六四年 四十二歲

任國子監直講。九月,兄敞以疾告滿百日,求便郡。癸未,命敞知衛州。未行,改汝州。三司言敞再得告,例不當給俸,詔令特給。

宋英宗治平二年(乙巳) 公元一○六五年 四十三歲

任國子監直講。三月,與范鎮、孫思恭同考定曆法。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四:“三月丁卯,上初即位,命殿中丞判司天監周琮,及司天冬官正王炳、丞王棟、主簿周應祥、周安世、馬傑、靈臺郎楊得言作新曆。三年而成。琮言:“《崇天曆》氣節加時後天半日,五星之行差半次,日食之候差十刻。”既而,中官正舒易簡與監生石道、李遘,更陳家學。于是,詔翰林學士范鎮、諸王府侍講孫思恭、國子監直講劉攽考定是非。”

【主要作品繫年】

卷十三《乙巳早春再遊玉仙觀贈陳道士》

卷二十四《爲家兄謝除汝州狀》

卷三十四《賈公行狀》

宋英宗治平三年(丙午) 公元一○六六年 四十四歲

任國子監直講。爲開封試官。四月辛丑,命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司馬光編歷代君臣事迹。光薦劉恕、趙君錫同修。其後君錫以父喪不赴,命攽代之。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四月辛丑,命龍圖閣直學士兼侍講司馬光編歷代君臣事迹,于是光奏曰云云。詔從之,而令接所進八卷編集,俟書成,取旨賜名。其後君錫以父喪不赴,命太常博士、國子監直講劉攽代之。”

九月,遭監察御史里行馬默妄彈奏。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八:“(九月)太常博士、監察御史馬默言:“國子監直講劉攽輕薄無行,多結交富貲舉人,不可爲開封試官。”︙︙默除御史時,攽有戲言。默用此怒,故妄彈奏攽。”《邵氏聞見録》:“馬默擊劉貢父玩侮無度,或告貢父,貢父曰:“既稱馬默,何用驢鳴?”立占《馬默驢鳴賦》,有“冀北群空,黔南技止”之警策。”

十月,以宰執薦舉,召試館職,試入優等。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八:“(十月)詔宰臣、參知政事舉才行士可試館職者各五人。︙︙于是,韓琦、曾公亮、歐陽修、趙禸等所舉蔡延慶、夏倚、王汾、葉均、劉攽、章惇、胡宗愈、王存、李常、張公裕、王介、蘇棁、安燾、蒲宗孟、陳侗、陳睦、李清臣、朱初平、黄履、劉摯,凡二十人,上皆令召試。”

兄敞自汝州召還,以疾不能朝。改集賢院學士判南京留司御史臺。

【主要作品繫年】

卷一《葺所居賦》。序云:“治平三年秋,京師大雨,涌水出,民舍多墊壞者,予所居獨完整無恙。及雨止,加葺其垣墻,因爲小賦。”

卷十二《挽蘇明允二首》。按,五月,蘇洵卒。

宋英宗治平四年(丁未) 公元一○六七年 四十五歲

閏三月,爲館閣校勘。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二百九:“(閏三月)丙午,屯田員外郎劉攽︙︙爲館閣校勘。︙︙攽試入優等,故事,當除直館,又,員外郎例不爲校勘,而攽素與王陶有隙,陶及侍御史蘇寀共排之,故纔得館閣校勘。”

宋神宗熙寧元年(戊申) 公元一○六八年 四十六歲

判尚書考功同知太常禮院。

《宋史》本傳:“熙寧中,判尚書考功同知太常禮院。”

四月庚申,吕公著、王安石等言:“故事,侍講者皆賜坐。自乾興以來,講者始立,而侍者皆坐聽。臣等竊謂侍者可使立,而講者當賜坐。”禮官韓維、刁約、胡宗愈言:“宜如天僖舊制,以彰陛下稽古重道之意。”攽上《侍講不合坐狀》,曰:“侍臣講論於前,不可安坐。避席立語,乃古今常禮。君使之坐,所以示人主尊德樂道也,若不命而請則異矣。”龔鼎臣、蘇頌、周孟陽、王汾、韓忠彦皆同攽議。

四月八日,兄敞卒於南京留司御史臺官舍,年五十。敞與攽友愛尤篤。歐陽修爲敞作《集賢院學士劉公墓志銘》。

九月,詔封太祖諸孫行尊者爲王,奉太祖後。攽言:“《禮》:“諸侯不得祖天子”,當自奉其國之祖。太祖傳天下於太宗,繼體之君,皆太祖子孫,不當别爲置後。若崇德昭、德芳之後,世世勿降爵,宗廟祭祀,使之在位,則所以褒揚藝祖者至矣。”從之。

【主要作品繫年】

卷二十七《與韓持國論侍講不合稱師》

卷二十四《侍講不合坐狀》

補編《論封太祖子孫行尊者一人奉太祖祀》

宋神宗熙寧二年(己酉) 公元一○六九年 四十七歲

同知太常禮院。

二月,王安石參知政事。五月,王安石以爲古之取士皆本於學,請興建學校以復古,其詩賦、明經諸科悉罷,專以經義、論、策試進士。詔兩制、兩省、禦史臺、三司、三館議之。時議者多欲變舊法,直史館、判官告院蘇軾上疏以爲不必變。攽亦作《貢舉議》曰:“本朝選舉之法,行之百有餘歲,累代將相名卿,及今之所謂賢材,與共天下之論議者,皆非以他途進者也,而誣以未嘗得人,臣竊以爲過矣。故臣願朝廷且毋庸輕變選舉之法,不如因舊法,而慎選有司之爲愈也。夫士修於家,足以成德,亦何待於學官程課督趣之哉。”

秋,爲開封府試官。時方以理財爲新政,攽與李公擇、王忠甫皆與丞相論不同,試“節以制度不傷財賦”。

晁説之《嵩山集》卷十九《宋故平恩府君晁君墓誌》:“京師秋賦,而時方以理財爲新政,主文劉貢父、李公擇、王忠甫皆與丞相論不同,試《節以制度不傷財賦》,以選甚高,禮部不奏名。”

與同院王介忿争,介以惡語侵攽,攽不與較,遂皆贖金。中丞吕公著意不樂攽,以爲議罪太輕,遂奪主判,使歸館供職。

《宋史》本傳:“考試開封舉人,與同院王介争詈,爲監察御史所劾罷。”陳鵠《西塘集耆舊續聞》:“劉貢父、王介,同爲考試官,因忿争,介以惡語侵攽,攽不與較,遂皆贖金。中丞吕公著意不樂攽,以爲議罪太輕,遂奪主判。攽《謝表》曰:“彍弩射市,薄命難逃;飄瓦在前,忮心不校。”又曰:“在矢人之術,惟恐不傷;而田主之牛,奪之已甚。””魏泰《東軒筆録》卷十一:“攽嘗與王介同爲開封府試官,試《節以制度不傷財賦》,舉子多用畜積字,畜本音五六反,《廣韻》又呼玉反,聲近御名。介堅欲黜落,攽争之,遂至諠忿。監試陳襄以聞,二人皆贖金。中丞吕公著又言責太輕,遂皆奪主判。”(https://www.daowen.com)

十月末,安葬亡兄襄事。歐陽修爲作《集賢院學士劉君敞墓誌銘》。

【主要作品繫年】

卷七《和蘇子瞻韻爲石蒼舒題》

卷二十四《貢舉議》

卷二十七《與青州歐陽尚書别紙》

卷三十四《公是先生集序》

卷三十五《故朝散大夫給事中集賢院學士權判南京留司御史臺劉公行狀》

宋神宗熙寧三年(庚戌) 公元一○七○年 四十八歲

正月,散青苗錢。

二月甲戌,神宗欲大用司馬光,訪之王安石,安石曰:“今擢在高位,則是爲異論之人立赤幟也。”安石又指劉攽、劉恕、蘇軾、蘇轍之徒爲司馬光朝夕所與切磋琢磨者。司馬光力辭樞密副使之命,章凡九上。

三月甲午,司馬光移書王安石,請罷條例司及常平使者。書凡三往反。攽作《與王介甫書》,略曰“見所與曾公立書,論青苗錢大意,不覺悵惋。︙︙介甫爲政,不能使民家給人足毋稱貸之患,而特開設稱貸之法,以爲有益於民,不亦可羞哉,甚非聖人之意也”云云。

三月壬子,任殿試進土覆考官,悉反考官吕惠卿所爲。

《宋史》本傳:“禮院廷試始用策,初,考官吕惠卿列阿時者在高等,訐直者反居下。攽覆考,悉反之。”《續資治通鑑》卷六十七:“壬子,御集英殿,賜進士、明經諸科葉祖洽以下及第、出身、同出身,總八百二十九人。祖洽策言:“祖宗多因循苟簡之政,陛下即位,革而新之。”其意在投合也。考官吕惠卿列阿時者在高等,訐直者居下,劉攽覆考,悉反之。李大臨、蘇軾編排上官均第一,葉祖洽第二,陸佃第五。帝令陳升之面讀均等策,擢祖洽爲第一。”

四月乙酉,詔放外任。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十:“(熙寧三年四月乙酉)詔館閣校勘劉攽與外任。攽初考試開封,與王介争言,爲臺諫所劾,既贖銅,又罷考功及鼓院,至是求外任,王安石因之並逐攽。”

與劉恕、安燾、范祖禹同校勘《魏書》,攽又校勘《北齊書》。

晁説之《嵩山文集》卷十二《讀魏書》曰:“北齊右僕射魏收《魏書》,記、傳、志百三十卷。嘉祐中詔刊校南北七朝正史,而宋、齊、梁、陳書曾子固序目録上之。《魏書》之成最晚,子固已出館矣。其爲序目者,曰臣攽、臣恕、臣燾、臣祖禹,蓋范醇甫所作,云昔之爲史者尚何恨焉?”

司馬光作《答范夢得書》,指示修《資治通鑑長編》,隋以前者與貢父,梁以後者與道原。

司馬光《通鑑釋例》:“修《長編》,︙︙其起兵以前,禪位以後事,于今來所看書中見者,亦請令書吏别用草紙録出,每一事中間空一行許素紙,隋以前者與貢父,梁以後者與道原,令各修入長編中。”

【主要作品繫年】

卷十五《與宋次道舍人同在殿中覆考進士次道子姪同就御試贈次道二首》

宋神宗熙寧四年(辛亥) 公元一○七一年 四十九歲

劉攽離京,赴泰州通判任。

《宋史》本傳:“又嘗詒安石書,論新法不便。安石恕摭前過,斥通判泰州。”

十一月,蘇軾過鎮江,遊金山寺,與劉攽、孫巨源、劉摯相遇於廣陵,蘇請作詩爲别,攽作《與孫巨源蘇子瞻劉莘老廣陵相遇蘇請賦詩爲别各用其字爲韻每篇十韻》詩,中有“我辭金馬門,君來西掖垣。淮瀕一相見,握手雙淚痕”“吾以狂自名,將老無所嫌。會當從君遊,不計歲月淹”等句。

【主要作品繫年】

卷四《與孫巨源蘇子瞻劉莘老廣陵相遇蘇請賦詩爲别各用其字爲韻每篇十韻》

宋神宗熙寧五年(壬子) 公元一○七二年 五十歲

在泰州通判任。

宋神宗熙寧六年(癸丑) 公元一○七三年 五十一歲

在泰州通判任。

宋神宗熙寧七年(甲寅) 公元一○七四年 五十二歲

在泰州通判任。秋,罷任返京。

攽有《寄杭州通判蘇子瞻海州使君孫巨源》詩,時罷泰州通判。蘇軾自熙寧四年十一月至杭州,于熙寧七年五月離任,故劉攽罷泰州通判當在七年五月左右。

神宗欲以史官召攽,而侍御史蔡確言其不可。執政復擬它官以進。

晁補之《雞肋集》卷六十二《資政殿大學士李公行狀》:“忠獻韓公薨(在熙寧八年),公被旨祭奠,因爲其行狀,神宗謂王珪曰:“李清臣敘韓琦事,甚典麗,良史才也。”遷太常博士,召充國史院編修官。初,劉攽以史官召,而侍御史蔡確言其不可。執政復擬它官以進。上曰:“朕有人矣,李清臣可。””據此,神宗欲以史官召劉攽,當在其罷泰州通判之後,韓琦去世之前。又,邵博《邵氏聞見録》卷三十:“劉貢父呼蔡確爲倒懸蛤蜊,蓋蛤蜊一名殼菜也。確深銜之。”

【主要作品繫年】

卷十三《京北流人》

宋神宗熙寧八年(乙卯) 公元一○七五年 五十三歲

以集賢校理、判登聞檢院、户部判官知曹州。

司馬光《涑水紀聞》卷十四:“曾布爲三司使,與吕嘉問争市易事,介甫主嘉問,布坐左遷,詔命使出,朝士多未知之。布字子宣,嘉問字望之,或問劉貢甫,曰:“曾子避席。”又問:“望之何如?”曰:“望之儼然。”介甫聞之不喜,由是出貢父知曹州。”按,《續資治通鑑》卷七十:“(熙寧七年五月)三司使曾布、提舉市易司吕嘉問並罷。”即記曾布,吕嘉問争市易之事,據此可知當時劉攽已罷泰州通判返京。

曹爲盜區,重法不能止。攽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至,則治尚寬平,盜亦衰息。

陳師道《後山集》卷十二《彭城移獄記》:“劉叔貢父爲曹州,盜賊衰息,犴獄屢空。或問弭盜之術?叔貢父曰:“吾何術焉,不以重地視之而已””。張耒《張右史文集》卷十一《同毅夫賀無斁教授》謂:“洋洋劉太守,豈弟發素藴。凶年盜乃減,見謂君子敏。”自注云:“貢父治曹,不用刑而盜衰。”蘇軾《蘇東坡全集》卷十六《再和劉貢父省上》自注:“貢父爲曹州,盜賊皆奔秦境,蓋嘗有詩云:“從來晉盜稍奔秦。””

【主要作品繫年】

卷十七《寄齊州李學士並呈蘇密州》。按,李公擇時知齊州,蘇軾熙寧八年初到密州任。

卷三十二《曹州修城記》

宋神宗熙寧九年(丙辰) 公元一○七六年 五十四歲

知曹州。

【主要作品繫年】

卷五《自曹還都舟中奉酬子中見寄》

卷十四《嘉祐中與王丞相吴樞密韓端明王學士會飲騏驥池上去今將二十年王有感事詩見示次韻》

宋神宗熙寧十年(丁巳) 公元一○七七年 五十五歲

爲開封府南司判官。

據《開封府南司判官題名記》,劉攽於熙寧十年九月四日爲開封府南司判官。

宋神宗元豐元年(戊午) 公元一○七八年 五十六歲

爲開封府判官。

【主要作品繫年】

卷二十六《謝許令羅適知濟陰縣表》

卷三十二《開封府南司判官題名記》

宋神宗元豐二年(己未) 公元一○七九年 五十七歲

爲京東路轉運使。

《宋史》本傳:“復出爲京東轉運使。”作《京東運使謝上表》,曰“臣禀生窳薄,爲器渫卑。志在詩書,本求名于稽古;耳剽律令,亦有意于治民。竊自深思,嘗試勉力。不知足而爲屨,是匪難能;懲于羹而吹虀,乃非適變。顧惟内恕,濟以敢爲,務合人情,儻究吏術”云云。

十二月,因蘇軾“烏臺詩案”而罰銅。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百一:“(十二月)祠部員外郎直史館蘇軾,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黄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令御史臺差人轉押前去。︙︙京東轉運使劉攽︙︙罰銅二十斤。”

【主要作品繫年】

卷二十五《京東運使謝上表》

宋神宗元豐三年(庚申) 公元一○八○年 五十八歲

在京東轉運使任。

宋神宗元豐四年(辛酉) 公元一○八一年 五十九歲

知兗州。

攽有詩題作《寄胡完夫時罷河東提刑知蔡州予亦罷京東轉運使知兗州》。作《知兗州謝上表》,曰“臣比自權京東路轉運使,奉敕就差知兗州。上還節傳,退就藩垣,地惟督府之崇,任亦連城之寄。蒙被恩寵,增集戰兢。臣某中謝。臣孤生蕞軀,樸學無術,際逢昌旦,聯寘周行。繆充詞館之華,濫竊使車之選。力小任重,功最無聞”云云。

【主要作品繫年】

卷七《在郡作》

卷四《張君以六十九作詩自道其康寧余時年五十九感而自詠》

卷二十六《知兗州謝上表》

宋神宗元豐五年(壬戌) 公元一○八二年 六十歲

知亳州。

作《知亳州謝上表》,曰“齒髪衰暮,藩鎮會繁;據非所安,榮以爲懼”云云。

四月,曾鞏擢試中書舍人,舉劉攽自代。

曾鞏《元豐類稿》卷三十五《授中書舍人舉劉攽自代狀》:“蒙恩授前件官,准編敕節文,知雜御史已上授訖,許舉官自代者,右謹具如前。臣伏見朝奉大夫,充集賢校理,知亳州劉攽,廣覽載籍,強記洽聞,求之輩流,罕有倫比。臣竊以謂引拔眾材,彌綸世務,至于博學之士,固宜用在朝廷。況今聖質高明,究極今古,凡在左右,當備顧問之臣,尤須多識前載,然後能稱其職。如攽所長,實允兹選。況攽累歷州郡,治行可稱;至於文辭,亦足觀采;兼此眾美,臣實不如。今舉自代,謹具狀奏聞,伏候敕旨。”

宋神宗元豐六年(癸亥) 公元一○八三年 六十一歲

知亳州。

九月,吴居厚代爲轉運使,能奉行法令,致財賦,乃追坐攽廢弛,黜監衡州鹽倉。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百三十九:九月戊辰詔:“前京東路轉運使朝散大夫集賢校理知亳州劉攽任内,不能修舉職事,致經用匱乏,屢煩朝廷應副。今吴居厚經畫財賦,得數百萬,不惟本路充足,兼有羨餘應副朝廷。劉攽不職,罪狀甚明,可落集賢校理,降授朝請郎,增差監衡州鹽倉。”按,蘇轍於元豐八年曾上《乞擢任劉攽狀》,追敘劉攽被貶黜之原因,曰:“頃者將漕京東,安靖不擾,偶以前官,財用窘乏,嘗稱貸朝廷。攽繼其後,未能即還,奏乞展限。適會吴居厚以聚斂進擢,攽遂以不才黜退。”

宋神宗元豐七年(甲子) 公元一○八四年 六十二歲

貶監衡州鹽倉。

王安石作《送劉貢甫謫官衡陽》,自注“元豐七年”,詩曰:“劉郎劉郎莫先起,遇酒當歌且歡喜。船頭朝轉暮千里,眼中之人吾老矣。九疑聯綿皆相似,負雪崔嵬插花里。萬里衡陽雁,尋常到此回,行逢二三月,好與雁同來。雁來人不來,如何不飲令心哀。莫厭瀟湘少人處,謫官罇俎定常開。”

十二月戊辰,《資治通鑑》書成。《資治通鑑》自治平三年開局,司馬光與劉攽、劉恕、范祖禹及子康編集,前后六任。

【主要作品繫年】

卷六《贈黄安期推官》

宋神宗元豐八年(乙丑) 公元一○八五年 六十三歲

貶監衡州鹽倉。

三月戊戌,神宗崩,年三十八。皇太子趙煦即位。

七月丙辰,起知襄州。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百五十八:“(七月丙辰)朝散大夫監衡州鹽倉劉攽知襄州。”

【主要作品繫年】

卷十二《神宗皇帝挽詩四首》

卷二十六《知襄州謝上表》

宋哲宗元祐元年(丙寅) 公元一○八六年 六十四歲

閏二月丙午,召爲秘書少監。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百六十九:“(閏二月丙午)知宣州朝議大夫劉攽爲秘書少監。”錢勰作《劉攽秘書少監》制詞曰:“學者以東觀爲老氏藏室,道家蓬萊山,而國家所以涵養令器,待才用者之宅也。以爾攽詞藝之富,回翔之久,擢貳厥官,益將試用。”

六月,以疾求去,加直龍圖閣、知蔡州。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六月,劉攽知蔡州。”《宋史》本傳:“入爲秘書少監,以疾求去,加直龍圖閣、知蔡州。”

七月,蘇軾、胡宗愈、孫覺、范百禄等上《乞留劉攽狀》。

蘇軾《乞留劉攽狀》曰:“元祐元年七月二十三日,朝奉郎試中書舍人蘇軾,同胡宗愈、孫覺、范百禄等狀奏,右臣等伏見朝議大夫直龍圖閣劉攽,近自襄陽召還秘省,旋以病,乞出守蔡州。自受命以來,日就痊損,假以數月,必復康強。謹按,攽名聞一時,身兼數器,文章爾雅,博學強記。政事之美,如古循吏,流離困躓,守道不回。此皆朝廷之所知,不待臣等區區誦説。但以人才之難,古今所病。舊臣日已衰老,而新進長育未成,如攽成材,反在外服,此有志之士,所宜爲朝廷惜也。欲望聖慈,留攽京師,更賜數月之告,稍加任使,必有過人。臣等備員侍從,懷不能已,冒昧陳論,伏俟誅譴,謹録奏聞,伏候敕旨。”

七月辛酉,上疏爲劉恕求除一子官。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百八十二:“(七月辛酉)秘書少監劉攽等言:“先與故秘書丞劉恕同編修《資治通鑑》,恕于此書,立功最多。及此書成,編修屬官,皆蒙甄録;惟恕身亡,其家獨未霑恩,子孫并無人食禄。請援黄鑑、梅堯臣例,除一子官。””後詔與恕一子郊社齋郎。

十一月戊寅,除中書舍人。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百九十二:“(十一月戊寅)劉攽除中書舍人。岩叟又言:“近除劉攽爲中書舍人,命下之日,無賢不肖,莫不稱爲得人。””

【主要作品繫年】

卷十八《蔡州路中作五首寄都下》

卷二十四《辭免中書舍人狀》

卷二十四《辭直龍圖閣狀》

卷二十五《謝中書舍人表》

卷二十五

《知蔡州謝上表》宋哲宗元祐二年(丁卯) 公元一○八七年 六十五歲

正月辛巳,與蘇轍同編次神宗御集。

《宋史·哲宗紀》元祐二年正月辛巳詔命。

十月二十一日,與蘇軾、蘇轍共同上奏,言《參定葉祖洽廷試策狀》。

《东坡奏议》卷四《參定葉祖洽廷試策狀》:“元祐二年十月二十一日翰林學士朝奉郎知制誥兼侍讀蘇軾同蘇轍劉攽狀奏”云云。

宋哲宗元祐三年(戊辰) 公元一○八八年 六十六歲

爲中書舍人。

上奏乞再建紫微閣。

狀曰:“臣等伏見舊中書舍人院有紫微閣真宗皇帝御篆題榜副本刻石。自重修三省,紫微閣隳折,御篆無所張掛。伏以本朝建築省閣,上法天垣。前聖有作,自難减損。至於宸章天翰,宜永垂後,萬億千歲,瞻仰寅奉。在周之時,天球河圖,兑戈和弓,異代之物,尚皆傳保,伐圖庸器,每祭陳之。︙︙伏乞聖慈,特賜詳酌,復于中書後省建置紫微閣,標掛御篆,於以完本朝之舊制,副前聖之垂憲。事體甚大,實班列之所深願。臣等不勝惓惓之至。”

十二月辛卯,由朝議大夫試中書舍人,爲中大夫守中書舍人。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十八:“(十二月)辛卯,朝議大夫試中書舍人劉攽爲中大夫守中書舍人。”

【主要作品繫年】

卷二十四《舍人院奏乞再建紫微閣狀》

宋哲宗元祐四年(己巳) 公元一○八九年 六十七歲

爲中書舍人。

三月乙亥,卒。

李燾《續資治通鑑長編》卷四百二十三:“(三月)乙亥,中大夫中書舍人劉攽卒。”《宋史》本傳:“竟以疾不起,年六十七。”陳師道《後山叢談》卷四:“世以癩疾鼻陷爲死證,劉貢父晚有此疾。”王闢之《澠水燕談録》卷十:“貢父晚苦風疾,鬢眉皆落,鼻梁且斷。”

子弟私諡公非先生。

顔中其編撰

逯銘昕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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