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主的日渐失望
当现代政府的活动产生了几乎任何人都没有想到或不会期望的总体结果的时候,人们一般都会把这种情形视作是民主所具有的一个不可避免的特征。然而,我们无论如何都无法宣称说,这种发展趋势在一般意义上是与任何一个可以辨识的群体的欲求相符合的。因此,我们经由选择而采纳的用以帮助我们确定究竟什么是我们称之为人民意志(the will of the people)的东西的特定过程所产生的那些结果,实是与任何能够被冠以大多数人的“共同意志”(common will)的东西无甚关系的。
我们一般都认为,所谓民主制度,仅仅是指当今在所有西方民主国家中普遍盛行的那套特定的制度安排,其间,代议机构中的多数有权制定法律并指导或支配政府;事实上,这种思考方式已然成了我们的一种习惯性思维方式,所以我们也就自然而然地把这种制度性安排当成了惟一可能的民主形式。显而易见,这种思考方式致使我们在根本上忽视了这样一个事实,即这种民主制度不仅产生了许多任何人都不希望的结果——即使在这种民主制度大体运作良好的国家里亦复如此,而且还在它们不受强大传统(亦即认为代议机构应当履行适当任务的那些传统)之约束的大多数国家中被证明是不可行的。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我们有正当理由去信奉民主这个基本理想,所以我们也就总是感到有责任去捍卫那些长期以来一直被视作是这个民主理想之体现的特定制度;与此同理,我们也会对批判这些特定的民主制度感到顾虑重重,因为我们担心这种做法有可能会减损人们对我们希望维护的那种民主理想的尊重。
然而在今天,我们已经不再可能对这样一个事实视之不顾了,而这个事实就是:晚近以来,一些颇有思想的人士已经越来越对这种民主制度不断产生的那些结果感到了不安和震惊,尽管他们对此危象仍在作口头敷衍,甚至还在要求进一步推进这种制度〔2〕。当然,这种不安与震惊的情绪,并没有在任何人身上都表现为那种玩世不恭的现实主义态度(cynical realism);实际上,这种玩世不恭的现实主义态度只是某些当代的政治科学家所特有的一种态度,因为在他们看来,民主不过是另一种不可避免的斗争形式,而人们将通过这种形式的斗争来决定“谁在何时并以何种方式得到什么东西”的问题。〔3〕然而不容否认的是,许多人都对民主的前途表现出了一种极度失望和深切疑虑的情绪,而这当然是因为他们认为,民主制度所导致的那些几乎任何人都不会赞同的发展进程乃是无从避免的。这种情形早在约瑟夫·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于多年以前提出的一个著名论辩中就已经得到了印证:尽管一种以自由市场为基础的制度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乃是一种较好的安排,但它却注定是一种不可企及的理想;相反,尽管社会主义不可能兑现它的诺言,但是它却注定会成为现实。〔4〕(https://www.daowen.com)
民主发展一般都表现为这样一个进程:在辉煌的第一阶段,民主被认为是一种保护人身自由的制度,而且也确实发挥了这样的作用,因为这种民主制度在当时接受了更高一级的内部规则(a higher nomos)对它所设定的种种限制;但是在第一阶段以后,这种民主制度却渐渐开始主张这样一项权利,亦即用多数同意的任何方式去解决任何特定问题的那种权利。这便是公元5世纪末雅典民主制度所遭遇的情形,而本章开篇所征引的那段文字所指涉的那个著名事件则是这种情形的典型写照;难怪到了公元6世纪,德摩斯梯尼(Demosthenes)和其他的演说者会做如斯的抱怨:“我们的法律无非是一大堆政令而已;更有甚者,你们还会发现,那些在起草政令的时候必须得到遵循的法律,居然会迟于这些政令本身而颁布。”〔5〕
时至现代,一种与上述过程相类似的发展进程则始于英国议会要求拥有至上的(soverein)亦即无限的权力之际,或者说,始于英国议会在1766年明确否弃那种认为它在做特定决策的过程中必须遵循那些并不是由它自己制定的一般性规则的观点之际。尽管强大的法治传统曾一度阻止了英国议会过分滥用它经由僭越而掌控的那种权力,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看,现代民主制度的这个发展过程却无疑是一场大灾难:众所周知,人们在君主立宪(constitutional monarchy)的进化过程中通过艰苦的努力而确立起了种种限制至上权力(the supreme power)的措施,但是在代议政府建立以后,所有这些限权性措施便很快被当作毫无必要的东西而一点一点地被否弃了。这实际上意味着对宪政(constitutionalism)的放弃,因为我们知道,宪政的根本就在于用恒定的政制原则限制一切权力;而对于这个问题,亚里士多德实际上早就有所洞见,一如他所强调指出的那样,“在法律不具有至上性的地方……,由于多数并不是以个体而是以集体的形式拥有至上性的……所以这样一种民主制度根本就不是一种宪政”;〔6〕晚近,一位现代论者也这样强调指出,这样的“宪政由于太过民主了,所以严格地讲,它们已不再是宪政了”。〔7〕的确,现在的一些论者真的就是这样认为的,“现代的民主乃是这样一种政体形式,其间,统治机构不受任何约束”;〔8〕此外,也正如我们所见,一些论者甚至还得出结论认为,宪政只不过是一种遗留下来的苟延残喘的老古董,因而在现代政制观念中根本就没有它的位置可言。〔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