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制定对内政策的权力下放给地方政府
如果人们当初不曾随意地把上述那些专断权力赋予“立法机关”,那么我们可以肯定地说,整个政府结构一定会沿着截然不同的路向发展。又如果所有的行政当局都受它们不能更改的统一的法律的约束,而且任何人也都不得通过改变这样的法律而使它服务于某些具体的行政目的,那么滥用立法权为特殊利益群体服务的现象也就会终止了。只要地方性或地区性权力当局有权按照它们所能够确定的一定税率征税——当然它们只能够按照中央立法机关制定的一般性规则进行征税或分摊税额,那么当下由中央政府所提供的大多数服务性活动就完全可以下放给这些地区性或地方性权力机构去承担。
我相信,上述做法可以把地方性政府甚至地区性政府转变成准商业机构,并通过彼此竞争的方式去赢得公民的支持。它们必须提供一个有利可图且成本较低的综合方案,进而使人们在其管辖范围内的生活至少要像其居民有可能迁移到其他地方的生活一样具有吸引力。假定它们的权力受到了法律的严格限制,不仅无权阻止人们自由迁徙,而且在税收方面也不得对人们实行差别待遇,那么它们就会把它们的关注点完全放在如何吸引或如何激励那些因为拥有特定的有利条件而能够在提供公共产品方面做出最大贡献的人士的问题上。(https://www.daowen.com)
把政府的大多数服务性活动重新交给较小的单位进行管理,很可能会促使那种因中央集权而在很大程度上蒙遭扼杀的公共精神得到复兴。人们在现代社会中普遍感受到的那种残酷无人性(inhumanity)的一面,与其说是经济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现代人必定在很大程度上要为他们所不知道的目的去工作)所具有的非人格特性(impersonal character)所造成的结果,而毋宁说是这样一个事实所导致的结果,即政治上的中央集权已经在很大程度上剥夺了现代人参与营造他们所知道的环境的决策机会。大社会只能是一种抽象社会;换言之,大社会乃是个人能够通过获得那些有助于实现他的目的的手段而从中受益的那种经济秩序,同时也是个人必定只能在所有人都不明确知道的情况下为社会做出贡献的那种经济秩序。这种社会当然无法满足现代人在情感上和人格上的需求。众所周知,对于普通人来说,更为重要的是能够参与当地事务的决策,但是现在这些地方事务却在很大程度上不是由这些普通人所了解并能够信任的人进行决策的,而是由一个地处遥远且较为陌生的官僚机构决定的——对他们来说,这种官僚机构就是一台无人性的机器。一如我们所知,在个人熟悉的领域内,采取一种能够激发个人兴趣并鼓励他贡献出他的知识和发表他的意见的做法,肯定是有百益而无一害的,但是,如果我们总是要求他对那些与他并没有明确关系的问题发表意见,那么这种做法只能使他轻蔑或厌恶一切政治。〔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