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5 奴隶制问题:所有权对契约的胜利
在《拿破仑法典》制定以前的立法工作中还有进一步证据表明,很多较激进的观点以及在议会外进行战斗的武装运动的意图,最终屈服于希望将资产阶级憧憬表达出来、制成法典、并加以扩大的那些人的意志。奴隶待遇问题只不过是一个例子。1793年8月29日,在加勒比海圣多明各奴隶起义爆发后,激进的国民议会曾宣布废除奴隶制和奴隶贸易。这一公告一直未执行。
孟德斯鸠企图调和他对自然权利的憧憬,以及他身为其股东的西印度公司可见的成就,于是写道:
必须说,奴隶制是违反自然的,尽管在某些国家它是建立在自然理性上的。我们必须区别这些国家和自然理性排斥奴隶制的那些国家。因此我们必须将奴隶制限制在地球的部分地区。
他还说道:“甘蔗若不使用奴隶劳动力就太昂贵了。”
伏尔泰不吝赞颂一本为奴隶贸易作辩护、名为《有关贸易的政治论文》的书,尽管他也曾在其所著《路易十四传记》中赞颂这位君主,说他引进《黑人法典》[8]改进了奴隶的处境。在狄德罗的《百科全书》中,“殖民地”一词的定义是:“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从一个地区转移至另一个地区……从而必须征服某些领土,并驱逐原有居民以便带来其他居民。”据珀鲁记述,有一个奴隶贩子曾将其运奴船命名为“伏尔泰号”、“卢梭号”和“社会契约号”。英国人在19世纪反对贩运奴隶,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各英属殖民地已经有了当地出生的劳力,可以像法属地奴隶用于同样目的。
1793年国民议会在——纸上——宣布废除奴隶制以前,通过了(又是由夏佩利埃参与起草的)如下的政策声明:(https://www.daowen.com)
议会视各殖民地为法兰西帝国的一部分,并愿使其成为有益的全国更新工作的一个部分,但议会从来不曾想要将各殖民地纳入为王国而制定的宪法,从而使之服从那些可能与其特殊需要不相合的法律。……国民议会兹宣布无意对……各殖民地的任何贸易部门加以任何革新。议会将殖民地臣民及其财产置于国家保护之下,并宣布任何人试图煽动叛乱反对他们均为犯罪。
议会听从了资产阶级请求,例如有一份来自鲁昂的恳求书:
请听听300万法国人的声音吧,他们都在为他们的财产、他们的生存、他们的生命而颤抖不安……请出于为哲学增光的高尚愿望,无论如何不要消除父母之邦的幸福。
拿破仑在1802年特意颁布了一项共有32个字的法令,使所有与奴隶贸易有关的法律都恢复到“与1789年以前存在的……法律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