诱发乳腺癌的主要因素

一、诱发乳腺癌的主要因素

1.年龄 在女性中,发病率随着年龄的增长而上升,在月经初潮前罕见,20岁前亦少见,但20岁以后发病率迅速上升,4550岁较高,但呈相对的平坦,绝经后发病率继续上升,到70岁左右达最高峰。死亡率也随年龄增加而上升,在25岁以后死亡率逐步上升,直到老年时始终保持上升趋势。

2.遗传与家族因素 有家族史的妇女中如有第一级直亲家族的乳腺癌史者,其乳腺癌的危险性明显增高,是正常人群的2~3倍;且这种危险性与绝经前后患病及双侧或单侧患病的关系密切。绝经前乳腺癌患者的一级亲属危险性增加3倍,绝经后增加1.5倍;双侧乳腺癌患者一级亲属的危险性增加5倍;如果是绝经前妇女双侧乳腺癌,其一级亲属的危险性增加9倍,而同样情况对绝经后妇女的一级亲属危险性增加为4倍。乳腺癌家族史是一个重要危险因素,这可能是遗传易感性造成的,也可能是同一家族具有相同的生活环境所致。遗传异常的BRCA1或BRCA2基因突变也使乳腺癌发病危险性明显增高。

3.其他乳房疾病史 有关乳腺癌发生的公认假设为持续数年的持续进展的细胞增殖改变:正常乳管→管内增生→不典型增生→导管原位癌→浸润性导管癌。在部分女性体内导管内细胞的增殖导致了导管增生,少部分进一步发展为小叶原位癌和导管原位癌;部分最终发展为恶性浸润性癌。现认为,不会增加癌变风险的良性乳腺疾病,包括腺病、乳腺导管扩张、单纯纤维腺瘤、纤维化、乳腺炎、轻度上皮增生、囊肿及大汗腺和鳞状上皮组织化生等。会轻度增加乳腺癌发病风险的良性乳腺疾病包括复杂性纤维腺瘤、中度或重度典型或非典型上皮增生、硬化性腺病和乳头状瘤。而不典型导管或小叶增生则会使乳腺癌发病的风险升高4~5倍,如果同时伴有一级亲属患有乳腺癌,则可升高至10倍。

4.月经初潮年龄、绝经年龄 初潮年龄<12岁,绝经年龄>55岁者,行经年数>35年为各自独立的乳腺癌危险因素。初潮年龄<12岁者乳腺癌发病的危险性为年龄>17岁者的2.2倍;而绝经年龄>55岁者比<45岁的危险性也相应增加,绝经年龄越晚,乳腺癌的风险性越高;行经期>35年比行经期<25年的妇女发生乳腺癌的危险性增加2倍。

5.初产年龄、生育次数、哺乳月数是3个密切相关的生育因素 首次怀孕年龄较晚、最后一次怀孕年龄较大都可增加患乳腺癌的危险度。生育次数增加则可降低乳腺癌发生的危险度。哺乳也可降低乳腺癌发生的危险性,随着哺乳时间的延长,乳腺癌发生的危险呈下降趋势,其机制可能与排卵周期的抑制而使雌激素水平下降,催乳素水平升高有关。

6.口服避孕药和激素替代治疗 流行病学研究证实,乳腺癌发病危险增加与使用口服避孕药无关联或仅有轻微关联。但是,在某些特殊类型的女性中,使用口服避孕药会增加乳腺癌发生的危险度,包括一级亲属患有乳腺癌的女性和BRCAI基因携带者。并且,年龄较小时使用口服避孕药的女性和使用较早规格口服避孕药的女性发生乳腺癌的风险均较高。

绝经后妇女如长期服用雌激素或雌激素加孕激素替代治疗,可能会增加乳腺癌的危险性,特别是超过5年的长期治疗者。

7.饮食与肥胖 长期高脂肪膳食的情况下,肠道内细菌状态发生改变,肠道细菌通过代谢可能将来自胆汁的类固醇类物质转变为致癌的雌激素。高热量膳食可使妇女月经初潮提前和肥胖增加,肥胖妇女可代谢雌烯二酮成为脂肪组织中的雌激素,其血清雌酮也增高。这些因素都可以增加乳腺癌的危险性。

8.饮酒 近20年来的绝大多数流行病学研究均表明饮酒和乳腺癌发病危险的增加有关。随着酒精消耗量的增加,乳腺癌发病相对危险度持续升高,但是效应量很小;与不饮酒者相比,每天平均饮酒129的女性(近似一个典型酒精饮料的量)乳腺癌发病的相对危险度为1.10。(https://www.daowen.com)

9.吸烟 较早年龄开始主动吸烟的女性会使乳腺癌发病危险度轻度增加;未生育且平均每天吸烟≥20支的女性以及累计吸烟≥20年的女性,乳腺癌发病的危险度明显增加。

10.电离辐射 随着电离辐射暴露剂量增加,乳腺癌发病危险性升高。

11.精神因素 性格内向、长期烦恼、悲伤、易怒、焦虑、紧张、疲倦等不良情绪,均可作为应激源刺激机体,产生一系列应激反应,通过心理→神经→内分泌→免疫轴的作用,导致机体免疫监视、杀伤功能降低,T淋巴细胞减少,抑制抗癌瘤的免疫,在致癌因子参与下促使癌症的发生、发展。

12.其他系统疾病 一些疾病如非胰岛素依赖型糖尿病会增加乳腺癌发病的危险性;而另一些疾病如子痫、先兆子痫或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则会减少乳腺癌发病的危险性。

虽然许多乳腺癌危险因素都有很高的相对危险度,但是几乎没有一种乳腺癌的危险因素在人群中的影响高于10%~15%。年龄是乳腺癌的最主要的危险因素之一。2001年美国女性浸润性乳腺癌的发病率和年龄的关系、乳腺癌的常见危险因素及其相对危险度和归因危险度如表6-1所示。

表6-1 乳腺癌的传统危险因素及它们的相对危险度和人群归因危险度

图示

注:人群归因危险度=[暴露率×(相对危险度-1)]÷{[暴露率×(相对危险度-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