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采购项目管理

三、日常 采购项目 管理

依据《北京邮电大学采购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20〕13号)规定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的且采购预算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各单位自行采购并管理,幼教中心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日常采购项目管理办法。

(1)中心副主任(主管业务)和中心副主任(主管后勤)负责上报本学期采购预算,坚持无预算不采购原则。

(2)所有金额在5000以上、10万以下的采购,由中心副主任(主管业务)和中心副主任(主管后勤)提出采购申请,经行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需提供3家供货单位报价,对供货商提供的资质、货品来源、质量、价格等进行审批,评议小组进行举手表决,执行一票否定原则,选定合格的供货商;然后由中心副主任(主管后勤)负责编制本中心合格供方名单,经中心副主任(主管业务)审核,中心主任批准后,以签报的形式上报审批,通过后(1万以上进行合同审批)采购人方可到名单所列的供货商处采购物品。

(3)所有采购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各部门提交计划采购单,计划采购单由申请人填写,然后由分管主任签字、复核人签字、执行采购人签字、最后报中心主任签字批准后即可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