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勤追访制度
2026年01月15日
第十九节 缺勤追访制度
为保障在园幼儿的身体健康,有效防止传染病疫情在幼教中心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幼教中心各班班长应了解当日缺勤幼儿未来园的原因,若幼儿病假且病因疑似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幼教中心保健室,保健医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幼儿的早发现。
(2)各班班长负责每天班级缺勤人数的统计,将病假和事假分开,病假记录在幼儿因病排查结果登记表上,事假记录在幼儿因事缺勤登记表上,要求填写内容完整。如有去往外地、疫区或出国的幼儿要记录清楚,要求其返京后在家隔离七天并无异常才能返园。
(3)各班班长做好因病、事假缺勤幼儿的联系工作,若疑似传染病要将联系情况上报保健室,作进一步追踪管理并做好追查记录。(https://www.daowen.com)
(4)各班班长在新生入园时告知幼儿家长有事或患病要及时向本班班长请假,并说明原因,不得隐瞒。
(5)若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时,应及时报告保健医,以便进一步排查,确保病人早发现、早治疗。
(6)幼儿因病缺勤在家治疗休息,要求家长将诊断结果告知本班班长;患有传染病的幼儿痊愈后,须持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和地段医院保健科开具的复课证明,方可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