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节 夜间巡逻制度
为了保障幼教中心师生的人身安全,保障幼教中心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幼教中心实行夜间巡逻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自离岗或私自让他人替岗,严禁做与值班无关的事情。定时对自己责任区域进行巡逻,细致地检查每—个角落。
(2)值班人员必须详细做好值班记录,整理好当日值班问题台账,并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https://www.daowen.com)
(3)值班时,做好上级来电记录,如有重要消息及时通知相关领导。
(4)保安人员对园区外进行不定时巡逻,门岗值班员要对园区内安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或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并上报幼教中心领导。必要时,中心领导先口头上报上级单位,在2小时内写出书面情况并积极处理问题,同时等待上级部门的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