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集体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https://www.daowen.com)
为有效保障大型活动中全体师生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预案。
(一)本预案所指的大型集体活动
(1)在园内举办的大型活动(运动会、游艺活动)。
(2)在园外举办的大型活动(春游、秋游、看木偶剧等)。
(3)班级组织幼儿参加的参观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二)大型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
(1)成立应急小组。应急小组构成如图9-13所示。其中,安全员10名,由部门主任、部门班长、保健医、后勤人员和办公室人员组成。

图9-13 应急小组
(2)应急小组职责。指挥有关教师立即到达规定岗位,采取应对措施;安排教师开展相关的抢险排危或者实施求救工作;根据需要对师生员工进行疏散,并根据事件性质报请上级迅速依法采取紧急措施;根据需要对事件现场采取控制措施。
(三)大型集体活动原则
(1)幼教中心组织幼儿进行大型活动,必须事前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组织进行。
(2)凡组织的校外集体活动要指定中心领导亲自带队,配备足够的教师,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3)集体活动前要对幼儿进行安全和纪律教育,活动中要严密组织、明确要求,防止幼儿擅自活动而造成事故。
(4)组织幼儿参加课外实践活动、参观、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园外集体活动,班主任和配班老师要在事前、事中做好针对性安全教育;幼儿要在专人带领下,在指定的范围内活动,不得进入危险区域,不得动用危险物品。
(5)幼教中心组织幼儿在室内或有围墙的场馆内举行大型集体活动时,负责安全的领导事前要对活动场所进行彻底、细致地安全检查;活动期间要有专人负责看管大门,保障出入畅通。活动场所的电器等涉及安全的设施要有专人管理,保证正常运转。
(6)组织师生外出举行活动需要乘车者,所租用车辆必须是经交通部门已进行严格检测后认定合格的专门客运车辆;驾驶员必须是持有正式驾驶执照的该车辆的驾驶员。
(四)应急预案措施
(1)大型活动时如发生意外事故,中心领导和后勤处负责人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组织疏导、抢救伤员,控制事态、减少损失。必要时应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局等有关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援帮助。
(2)活动组织者和安全管理人员要维护现场秩序,根据室内、室外不同情况组织师生有序疏散,尽量避免继发性灾害。
(3)大型集体活动中如发现身体不适的幼儿(如呕吐、严重咳嗽),应及时告知保健医,由保健医生决定是否继续参加活动,或做其他处理。
(4)教职员工、幼儿在集体活动过程中一旦出现伤害事故,保健医及时对伤员进行抢救,以最快的速度将受伤者送往就近的医院医治,并通知家长或亲属。
(5)所有安全小组成员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