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合法化的争议

更新于 2026年10月26日 版权声明
(二)大麻合法化的争议

大麻对于人生理的副作用是传统甚至已知毒品中最低的,戒除相对也较容易,长期以来一直存在是否将其列入毒品的争议。大麻是联合国禁毒公约中的严格管制品,联合国禁毒公约把大麻列入麻醉药品进行严格管制。在我国法律中,对大麻的毒品定性毋庸置疑。大部分国家使用大麻是违法的,也有部分国家允许吸食大麻,其中以医疗用途为主,如奥地利、比利时、捷克、芬兰、以色列、西班牙和英国等国家。但也有少部分国家允许消遣使用。在乌拉圭只要年满18岁,且事先提出申请,就可以种植大麻。但是,每人最多只能依法种6棵,一年收成不得超过480g。美国有23个州和哥伦比亚特区允许出售医用大麻,其中科罗拉多州和华盛顿州两个州能够合法出售消遣用大麻。2016年11月,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马萨诸塞州通过了大麻合法化的法案。加拿大大麻只能售予18岁以上人士;成人可在公共场合持有不超过30g干大麻;成人可在家中种植最多4株大麻,且高度不超过1米。除非获许可,大麻及大麻产品禁止越境。荷兰允许小量贩卖和吸食大麻,允许购买和拥有5g大麻或麻汁。拥有超额分量是非法的。巴基斯坦允许大麻的使用,传统上烟客在宾馆和集会里吸抽大麻烟。(https://www.daowe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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