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成瘾的诊断标准
ICD-10关于大麻所致精神和行为障碍诊断指南如下:
1.急性中毒
使用大麻后的短暂状况,导致意识水平、认知、知觉、情感、行为或其他心理生理功能和反应的紊乱。只有在出现中毒但不存在持续更久的大麻相关问题时才能以此为主要诊断。若出现这些问题,则应优先诊断为有害使用、依赖综合征或精神病性障碍。
2.有害性使用
使用大麻所致的急性损害已经影响到使用者的精神或躯体健康。有害使用的方式经常受到他人批评,并经常与各种类型的不良社会后果相关联。患者的某种使用方式或使用大麻遭到他人的反对或导致负性社会后果。例如:被捕或者婚姻不和等。
3.依赖综合征
确诊依赖综合征通常需要在过去1年的某些时间内体验过或表现出下列至少3条。
(1)对使用大麻强烈的渴求和冲动感。
(2)对使用大麻行为的开始、结束及剂量难以控制。(https://www.daowen.com)
(3)当减少或停止使用大麻时出现生理戒断症状。或为了减轻或避免戒断症状而使用同一种物质的意向。
(4)耐受性依据:必须使用较高剂量的大麻才能达到过去较低剂量的效应。
(5)因使用大麻逐渐忽视其他的快乐或兴趣。在获取、使用大麻,或从其效应中恢复过来所需时间逐渐增加。
(6)固执地使用大麻,而不顾及其危险后果。
4.戒断状态
在反复、长时间或高剂量使用大麻戒断后出现的一组不同表现、不同程度的症状。其起病和病程均有时间限制并与戒断前所使用大麻的剂量相关。主要表现为易激惹、愤怒或攻击,敏感、焦虑,睡眠困难(例如:失眠、令人不安的梦),食欲下降、体重减轻,情绪低落等,有时出现躯体不适等,如腹痛、颤抖/震颤、出汗、发热、寒战或头痛。
需要注意的是,戒断状态是依赖综合征的指征之一,而后一诊断也应予以考虑。如果这些症状是就诊的原因或者严重到足以引起医疗上的重视,则戒断状态应该作为主要编码。
5.精神病性障碍
这是在使用大麻期间或之后立即出现的一类精神现象。其特点为生动的幻觉、人物定向障碍、妄想和牵连观念、精神运动性兴奋以及异常情感表现,但不存在严重的意识障碍。典型病例在1个月内至少部分缓解,而在6个月痊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