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关于性成瘾障碍(sex addiction,SA)这一行为模式该如何界定以及如何命名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观点。到目前为止,DSM中也没有出现“性成瘾”这个词。但是DSM以往的版本中,有诊断编码与所说的性成瘾障碍较为相似。DSM-Ⅰ首次将过度的非性欲倒错的性行为纳入性心理障碍中,将其定义为“与许多人发生多次性行为并感到苦恼,这些人对他们来说,就像一件物品”。在DSM-Ⅱ中将过度的非性欲倒错的性行为纳入到性障碍中。这样,性成瘾障碍作为一种独立的疾病现象出现。然而,由于缺少实证和临床研究来证实性成瘾障碍确实是一种成瘾,因此在DSM-Ⅳ中又将非性欲倒错的性成瘾障碍删除。在新近出版的DSM-Ⅴ中增加了物质相关及成瘾障碍,但性成瘾障碍并没有纳入其中。
关于性成瘾障碍的界定以及命名有三种主要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性成瘾障碍属于成瘾,由于性成瘾障碍具有耐受性增加(presence of an escalation in behavior)、戒断反应、停止或减少性行为会引发焦虑这些特征,符合成瘾特点;第二种观点认为应该用强迫性性行为来界定这一行为。Kalichman和Rompa把强迫性性行为界定为想要控制自己的性行为发生,但控制不住,尽管该性行为会产生不良后果,仍会继续该行为。主张这种观点的人认为这种行为的产生是由于其想降低焦虑感而不是从中获取快感;第三种观点是将性成瘾障碍看作是一种冲动控制障碍,认为用成瘾来描述是不合适的。Barth和Kinder认为这种性行为模式的发生,是对冲动行为缺乏控制,而不是性欲亢进。(https://www.daowen.com)
这三种不同的学术观点各有侧重。成瘾是一种行为模式,包括依赖、耐受和戒断,具有上述特征会有助于性瘾障碍的诊断。主张是强迫性行为的学者认为患者是为了缓解焦虑,而主张是性冲动控制障碍的学者认为患者需要及时行乐来缓解这些强烈的愿望。强迫性行为和冲动行为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在于行为的原发驱动力不同。冲动行为的目的是体验到快感,而强迫行为的根本动机是减少或回避焦虑和主观不适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