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北伐军军用票

二、北伐军军用票

北伐军在北伐过程中到底发行了多少种军用票,发行了多少,还没有见到资料。主要种类有:中央银行临时兑换券、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军需券、湘鄂赣通用大洋券、湘鄂桂三省通用毫洋券等。

1926年7月9日,北伐正式开始,7月10克复长沙。由于军饷不足,8月20日蒋介石到长沙后决定发行中央银行临时兑换券,分一元、五元、十元三种,在长沙湘鄂公司印制,8月26日发行。该券发行条例中说发行额为500万元,在国民政府管区内设立兑换所,十足准备,加盖蒋介石印章及政务局局长章。

10月,由于北伐军攻占了南昌等重镇,又发行了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军需券,分五元、一元、二角、一角四种,也由蒋介石签章,但是这种纸币上没有印明发行额。仍在长沙印制。

攻占武汉三镇后,发行了以广东中央银行民国十二年版加盖的湘鄂赣通用券及湘鄂桂三省通用大洋券,其湘鄂赣券发行办法为发行额200万元,条文规定分一元、五元两种,作为北伐军费。[38]但实物有面额为一百元的,可见后来又曾发行。

此外,北伐中白崇禧“在东前总指挥时,在衢州军饷一时不能拨到,我与衢州商会商量,用我的官章发行五十万大洋票,后来我接到军饷,立刻不折不扣将军票赎回”[39]。

武汉中央银行成立后,为统一货币,由中央银行汉口分行发行兑换券。财政部于1927年1月19日规定,湘鄂赣通用大洋券,在中央银行汉口分行开幕之日起兑现使用;湘鄂桂三省通用毫洋券,待湘鄂桂三省中央银行分行成立后兑现;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发行的临时兑现券,另行收兑。财政部规定,对中央银行故意抑勒中央银行钞票定即拿办。[40]

1927年5月中国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上江西特派员说江西流通的三省通用大洋和小洋券:“这一种已经很少,因为在汉口可以用,在市面上都看不见了。”而对于中央银行临时兑换券,则明确指明是蒋介石所发,是在江西通行货币中“最坏的一种。第一批是在湖南印的,印得非常之坏,据说当时印了七百五十万,但有账可查的只有三百六十五万,真的假的也分不清楚。到高安之后又印了一批,数目大概是从五百万到一千万左右,带到浙江、江西去用的。到浙江就公布可以兑现,但一面开兑,一面还是续发。这种兑换券从下游输进来,很足以扰乱江西的金融,于是财政厅长黄蘅秋同志想出一个抵制的方法,就是盖印,盖印的地方分南昌、九江等六处,南昌、九江以五天为期,其余四处以七天为期。在此期内盖印的兑换券不过五百万,没有盖印的,百姓总认为是假的,不许流通。但是这种盖了印的兑换券,一元还是不能作一元用,最低时作五六成,高也不过七成。而且买东西还是没有找回的,不管是一元、五元或是十元的,要买就一次用完。第一就是武装同志受困难,例如第三军的饷现在只发七五成,再打一个七折更不得了”[41]。而到了5月30日下午第二十五次会议时,“江西代表说,那边的兑换券已经用得同白纸一样”[42]。(https://www.daowen.com)

军用票等在地方引起混乱,湖南省党部就请中央设法收回纸币或维持流通,指出:湘赣桂三省通用券、临时兑换券、广西毫洋券等虽然中央政府多次要求一律行用,但“各县仍有明拒暗拒,种种阻滞之不一”。而且各种纸币将“属邑现金吸收殆尽”,[43]从而使有此纸币者破产,因而要求收回。

由于国民党内部的纷争,这些问题均没有解决,一直到国民政府1928年召开财政会议,会上金融组提出了收回中央临时兑换券的提案,内称:“蒋总司令为应付军饷急需,曾在长沙行营印发中央临时兑换券,数百万元。”这种纸币仅在江西就有300多万元,“散在各省者不及一千万元”[44]。后江西省政府发行新江钞,收回了300万元,并以盐税附捐为抵发行了整理金融库券800万元,一部分清理江西银行债务,一部分收回十年、十四年两种公债,其余用于收回中央临时兑换券。

而三省通用券为宋子文所发,他在三全大会上说:“厥后以师行所至银行未能遍设,乃通行三省通用券,另设兑换处。盖吾党全民革命亦应由各省酌分负担,俾不至妨碍粤省纸币信用。”[45]他还说自己在武汉先整理湘鄂赣三省通用大洋券,以增信用。而对于湘鄂桂券在这个报告里根本不提,似不是他发。对于中央辅币券,他说:“在北伐期内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为筹集军饷所发行,业已上年十月十六日由部接管,总司令部所设之南京等处临时兑换所照旧兑现,继以该券与市面金融有关,适值中央银行亦已开业,遂筹足兑换基金,商由中央银行委托各地中国、交通两银行,并原有各处之兑换所,同于上年十二月七日起一律无限制兑现,并通行京内外各机关对于该项辅币券,均应一律无限制收受。”[46]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宋子文主持中央银行,对于这三种北伐时期的纸币又一次进行了整理。原由北伐时期国民政府总司令部发行的中央辅币券(临时兑现券),北伐时期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曾在一些地区设立过中央辅币券兑换所,以维持其信用,但是在流通中也是常被拒绝,而宋子文主持中央银行后,主张在维持其信用的同时使之慢慢退出流通领域。1928年10月,宋子文以财政部的名义接管了中央辅币券的兑换事宜,他一面下令财政部布告照旧使用中央兑现券,另一方面从国民革命军总司令部那里接管了所有印好的这种纸币,不再投入流通。为了加快收回,宋子文还派人在以前战区增设了兑换所,另令中央、中国、交通银行在各地分支机构进行收兑。到1930年,基本上收回了市面上的中央兑现券。

对于湘鄂赣通用大洋券、湘鄂桂三省通用毫洋券,以前汉口中央银行曾进行整理、代兑,但不久就停止兑现。1929年1月,宋子文将湘鄂赣通用大洋券与汉口中央银行钞票一起进行整理,委托江苏银行办理十足调换民国十七年金融长期公债,后又让湖北财政特派员从事此事。1929年7月大洋券调换到期后,又派湖北财政特派员开始办理湘鄂桂三省通用毫洋券调换民国十七年金融长期公债。到1929年底,这两种纸币的整理事宜基本完成。[47]

总之以现有资料来看,北伐军当时发行军用票的数目现在很难搞清,但仅中央银行临时兑换券就发行了1000万元左右,信用较差。对于军需券现在很难看到资料,再加上其他军用票的发行,北伐时期的各种军用票的发行总额当不下于2000万元,这在当时是一笔极大的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