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徵和辟
《后汉书·桓鸾传》:“为已吾、汲二县令,甚有名迹,诸公并荐,复徵辟,拜议郎。”刘攽曰:“案徵则上徵之,辟则诸府辟之,议郎当云徵而已,明多辟字。”
《通鉴》卷八〇晋武帝泰始十年:“徵七辟,皆不就。”注曰:“徵,诏召也;辟,公府及州郡辟也。”
据此,是徵与辟不同,徵是君主诏召,辟是公府及州郡招致。事实是不是真的这样呢?
《汉书·严延年传》:“丞相、御史府徵书同日到,延年以御史书先至,诣御史府,复为掾。”(https://www.daowen.com)
《后汉书·班固传》:“(固荐士于骠骑将军东平王苍曰,)如蒙徵纳。”
《后汉书·申屠蟠传》:“大将军何进连徵不诣。”
按御史府指的是御史大夫府,汉世御史大夫职副丞相,后来改称司空,与丞相改名的司徒并称三公,因此所谓丞相、御史府就是公府。至于大将军、骠骑将军在当时都是比公开府的将军,他们所开的府,事实也是公府。透过引文可以看出,公府召人也可使用“徵”字,从而可见徵和辟又好像没有分别了。正确的结论究竟应当怎样呢?我们的看法是,对于公府召人,汉史上虽或个别也用徵字,好像徵辟二字没有分别;但总的说来,徵和辟还是不同的,而徵字一般仍限于君主召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