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公车主徵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十三、公车主徵

《汉书·百官表》卫尉条:“属官有公车司马、卫士、旅贲三令丞。”师古曰:“《汉官仪》云,公车司马掌殿司马门,夜徼宫中,天下上事及阙下凡所徵召皆总领之,令秩六百石。”

《后汉书,百官志》卫尉条:“公车司马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宫南阙门,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徵诣公车者。”

按汉史上关于宫殿二字的使用,有时颇不谨严。《汉官仪》云,“公车司马掌殿司马门,”那个殿字应当改作宫字。因为汉世司马门乃是宫门,并非殿门。公车是官署名,设在宫门,掌宫门开阖,是君主的收发传达机关,所以上书的在此,待诏的也在此,长官称为公车司马令,简称为公车令。读引文可见,汉世徵召事务系由公车掌管。事实是不是真的这样呢?

《后汉书·韦义传》:“(兄)豹子著,……延熹二年桓帝公车备礼徵。”

《后汉书·郑均传》:“(建初)六年,公车特徵。”

同书《承宫传》:“永平中徵诣公车。”

《后汉书·郎顗传》:“阳嘉二年正月,公车徵顗。……后复公车徵。”

《后汉书·苏不为传》:“徵诣公车。”

《后汉书·王充传》:“肃宗特诏公车徵。”(https://www.daowen.com)

《后汉书·樊英传》注引谢承书曰:“(郎宗)安帝诏公车徵。”

《三国志·魏书·管宁传》宁上书曰:“臣元年十一月被公车司马令所下州郡八月甲申诏书徵臣。”

《太平御览》卷二三二司农卿条引《续汉书》曰:“郑玄公车徵为大司农,给安车一乘。”

引文有的说“公车徵,”有的说“公车特徵,”有的说“诏公车徵,”有的说“特诏公车徵,”有的说“徵诣公车,”有的说“公车备礼,”有的说公车给车,有的还说徵召诏书系公车司马令所下。所有这些都表明徵召事务确由公车主管,没有问题。问题在于公车徵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别的徵呢?

《后汉书·李固传》注引谢承书曰:“(贺纯)五徵博士,四公车徵,皆不就。”

《后汉书·韩康传》:“博士、公车连徵不至。”

引文将博士徵和公车徵同列并举,对立叙述,这样一来,好像公车徵之外,还有一个博士徵。按公车是机关名,博士是学官号,对于公车徵、博士徵,本可理解为,所谓公车徵是由公车这个机关徵,所谓博士徵是想以被徵人为博士。因此公车徵和博士徵乃是从不同角度看一个问题,彼此不应对立。但就引文观察,情况好像并非如此,究竟如何,尚待进一步研究。

✍AI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