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书省的变化及其特点
中书省从成立到南朝末年,发生了两次大的变化,而北朝中书省的权力又稍有别于南朝,因此,下面分三个问题来进行介绍。
(一)魏晋中书掌诏令,夺尚书权
东汉时,“权归台阁”,尚书台既预机密,又总统行政,已经完全取代了西汉丞相的权力。建安二十一年(公元216年),魏王曹操于王府置秘书令丞,其主要职权是“典尚书奏事”。因此,《唐六典》卷9认为“此中书之任也”。当时,刘放、孙资同为秘书郎,为曹操草拟密令,王府的尚书失出令之权。曹丕即魏王位,改以刘放为秘书左丞,孙资为秘书右丞。曹丕称帝,分秘书另置中书,秘书置监,只负责“图书秘籍”的保管;而中书置监、令,以秘书左丞刘放为中书监,秘书右丞孙资为中书令,各加给事中,“并掌机密”,[58]中书成为独立的机构。
魏明帝时,中书典掌机要,草拟诏命,“号为专任”。军国大事不决者,明帝亲诣中书,询问监、令。[59]《孙资别传》载,明帝时,“孙权、诸葛亮号称剧贼,无岁不有军征。而帝总摄群下,内图御寇之计,外规庙胜之划,(孙)资皆管之。”[60]而刘放“善为书檄”,曹操、曹丕、曹叡“诏命有所招喻,多(刘)放所为”。[61]《环济要略》称:“中书掌内事,密诏下州郡及边将,不由尚书署也。后关百事益重。”[62]既掌军国机要,又从尚书台夺得草拟诏命的大权,威势太盛,以至引起朝廷大员的关切和忧虑。魏明帝时,中书监令号为专任,中护军蒋济上疏云:“今外所言,辄云中书,虽使恭慎不敢外交,但有此名,犹惑世俗。况实握事要,日在目前,傥因疲倦之间有所割制,众臣见其能推移于事,即亦因时而向之”,“若此,臧否毁誉,必有所兴,功负赏罚,必有所易”。[63]陈仲安同志认为:“蒋济的进言,并非妄为诋毁。其后明帝寝疾,欲以燕王曹宇为大将军”,与夏侯献、曹爽、曹肇、秦朗“共同辅政。因刘放、孙资的建议,改以司马懿、曹爽辅政,以备进一步篡夺曹氏江山的关键之役。因此,蒋济的忧虑不为无见”[64]。
西晋沿袭魏制,置中书监、令,其权力不减于曹魏而威望过之。《通典》卷21称中书监、令“常管机要,多为宰相之任”。晋怀帝以缪播为中书令,“朝事莫不谘之。人君之所取信于臣下,无以尚也”。[65]荀勖久任中书监(据《通典》卷37《晋官品》,中书监为第三品第七位),后迁转尚书令(第三品第四位),属于“微迁”。有人前往祝贺,荀勖十分生气地说:“夺我凤凰池,诸君贺我耶!”[66]把中书省看作是“凤凰池”,是因为它“总掌禁中书记”,[67]又“铨管诏命”,[68]比总理政务的尚书令更为重要。东晋建国后,益重中书监、令的人选。所以王献之为中书令,《启琅邪文孝王为中书监表》称:“中书职掌诏命,非轻才所能独任,自晋建国,常命宰相参领。中兴以来,益重其任,故能王言珍徽,德音四塞。”[69]后曾一度并中书职入散骑省,不久,又恢复其职能。[70]
《通典》卷22《职官·尚书省》称:“魏置中书省,有监、令,遂掌机衡之任,而尚书之权渐减矣。”的确,魏晋置中书监、令,典掌机要,草拟诏命,已经取代尚书令仆成为真正的宰相了。
(二)南朝中书舍人权重,监令权削
中书通事舍人与中书侍郎的职权相近。东晋后期,曾省中书通事舍人,而以值班“西省”的中书侍郎兼行其“呈奏案章”的职责。[71]南朝宋初,复置中书通事舍人,“而侍郎之权轻矣”。[72]据此,似乎是通事舍人只夺了侍郎的权,显然这种说法是不够的。
曹魏建国之初,“草拟诏命”本是中书监、令的职责。我们前面说过,魏王曹操、魏文帝和明帝的王令、诏书,多是中书监刘放所撰。司马师曾令中书令虞松做表,屡呈均不满意,更令改定。虞松思路枯竭,无法改定,意乱心苦形于色。时,钟会为中书侍郎,得知原由,“为定五字”,甚为司马师所欣赏。[73]似乎在曹魏中期,草拟诏令,尚非中书侍郎职责。但在末期,情况有了变化。咸熙元年(公元264年)正月,钟会据蜀反,司马昭西征,张华“兼中书侍郎,掌书疏表檄。文帝善之。还,即真”。[74]
西晋建国(公元265年)后,中书省掌诏命,记会时事,典作文书,因此无论中书监、令,还是中书侍郎,都要求既预机要、决策军国大事,又要善于文章,能草拟诏命。泰始(公元265~274年)中,张华先任中书侍郎,后数年迁中书令,“当时诏诰,皆所草定”。[75]荀勖为中书监,伐吴之役(公元279~280年),“专典诏命”。[76]武帝时,王济年20岁,起家中书郎,亦草拟诏命。[77]所以,杜佑引《荀勖集》云:“泰始中,中书郎张华、王济(当然也应包括中书监荀勖、中书令张华)犹尚自起草(诏命)。及后,遂失旧体。”[78]
“旧体”被破坏,实起于长期占据中书监、令位置的士族们,或借口多病,或以年迈,霸住“凤凰池”,但又不愿意干事。武帝时,荀勖久为中书监,后来就由他的儿子荀组“书诏草”;武帝末,华廙为中书监,借口保密,委草诏命事于其子华荟;惠帝时,傅祗为中书监,使子傅畅“书启事”。就这样,“前后相承”,草拟诏命等特级机要事,“皆以子弟管之”。[79]还有一种表现,就是放手不管。《嵇氏世家》载:“嵇含,字思道,为中书侍郎。书檄云集,含初不立草。”[80]嵇含为中书侍郎,在惠帝永兴元年(公元304年)。[81]
对于这种占着职位不干事,甚至以子弟代管机要、草拟章诏的歪风,当局是早有察觉的。太康(公元280~289年)中,门下省曾提出,启用通事令史伊羡、赵咸为中书舍人,“对掌文诰”。遭到中书监荀勖的坚决反对。[82]但是,中书舍人典掌文诰的事,从东晋建国之初终于实行。琅邪王司马睿称帝,以“专掌文檄”的相府舍人刘超为中书舍人,[83]《晋中兴书》载:“刘超,字世喻,迁中书舍人。时,台省初建,内外多事,超出纳书命,以忠慎称。”[84]此实开中书舍人用事之端。
东晋孝武帝(公元373~396年)以来,“常居内殿,武官主书,于中通呈,以省官一人管司诏诰,任在西省,因谓之西省郎”。[85]此“西省”值班制建立之始。当时,任西省郎者,除中书侍郎之外,也有门下省的黄门侍郎和散骑省的散骑侍郎。[86]“西省”侍郎值班制推行后,草拟诏诰的职责已由“西省郎”负责,中书通事舍人已经无事可做,成为闲职,[87]其废省大概在谢安逝世,司马道子父子专制之后。因此,宋初复置中书通事舍人,就意味着取代“西省郎”而恢复“呈奏案章”、“草拟诏诰”的权力,非仅“侍郎之权轻”了。
从曹魏中书监、令专典诏诰,到西晋时期中书监、令与侍郎同典诏令,到东晋初中书舍人“出纳书命”,是中书省权力下移的第一阶段;东晋中期后,以各省侍郎值班“西省”,草拟诏诰,似乎企图收“通事”权于侍郎一级,但最终还是回到中书舍人手中。其主要原因是士族甘居清显,鄙弃庶务所致。可见自己弃权比之别人夺权更为可怕而不可抗拒!(https://www.daowen.com)
官僚士族们既要窃据清显,却又不愿意措手政务,这就给通过改朝换代夺取了政权的刘裕以扩大皇权的机会。刘裕虽出身贫寒,他没有、也不可能把中书监、令、侍郎之类的职位,从门阀士族手中夺过来,而只是通过引用庶寒或低级士族、扩大中书通事舍人实权的办法,从实际上削弱中书省主要长官的权力。
中书通事舍人本是门阀士族不屑一顾的九品卑官,[88]从刘宋时期开始却受到君主们的青睐。当时,士庶杂用,寒流涌进,戴法兴、蔡闲、巢尚之、阮佃夫等出身寒门庶族的人,当上了中书通事舍人。东晋末,中书等侍郎轮班侍值于“西省”,掌诏诰,呈奏章表;宋初,改由中书通事舍人直侍阁内。中书通事舍人下属有“主书”、“主事”,办理具体事务,本用武官,从事奔走呈奏;宋初改用文吏,自可协助舍人们参理书记之类的事。[89]
《宋书》卷94《恩幸·戴法兴等传》称:孝武帝即位,戴法兴、戴明宝、蔡闲等人为中书通事舍人,“专管内务,权重当时”。世祖(孝武帝刘骏)“亲览朝政,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委寄于巢尚之等人。而尚之为“人士之末”,“选授迁转,诛赏大处分”等,皆与之参谋。[90]元徽年间(后废帝刘昱年号,公元473~477年),阮佃夫、王道隆、杨远长等“并执权柄,亚于人主,巢、戴大明(孝武帝刘骏年号)之世,方之蔑如也”。[91]总之,他们“出纳王命”,为君主“耳目所寄”;而君主们则认为他们“身卑位薄”,容易指使,[92]是加强皇权、对抗门阀势力的有用力量。
萧齐武帝永明(公元483~493年)初,置中书通事舍人4员,每员各值一省,时称“四户”,威权倾天下。他们与门下省的给事中为一流,[93]因为多出身寒门庶族,所以与士流门阀们形成对抗形势。
梁、陈二朝,大体同制。萧梁除“通事”二字,称为“中书舍人”,[94]用人重视才能,“不限资地”。中书舍人入直阁内,“专掌(中书)诏诰,兼呈奏之事”,[95]职权更加扩大。陈置中书舍人5员,余同梁制,军国机要并为典掌。《通典》卷22《职官·尚书省序》称:“至梁、陈,举国机要,悉在中书;献纳之任,又归门下;而尚书但听命受事而已。”而《隋书》卷26《百官志》上则称陈时:“国之政事,并由中书,省有中书舍人五人,领主事十人,书吏二百人。书吏不足,并取助书。分掌二十一局事;各当尚书诸曹,并为上司。总国内机要,而尚书唯听受而已。”因此,南朝尤其是梁、陈二朝,中书省取代尚书省,典掌机要,而掌握中书机要的,又已经不是中书监、令和中书侍郎,却是“职卑位薄”的中书舍人。
陈仲安同志曾经根据《宋书》、《南齐书》和《南史》的《恩幸》、《幸臣》等传,详细列举了戴法兴、巢尚之、阮佃夫、纪僧真、刘系宗、茹法亮、吕文显、周舍、朱异、蔡景历、刘师知和沈客卿12人的资料,用以说明南朝中书通事舍人的职权发展的情况。他说,这12人中,前7人仕于宋、齐,均为寒人,“大多无甚专长,其所以得君主信任,全是因为善于逢迎,以之入《恩幸》《幸臣》等传,自是理所当然”。后5人仕于梁、陈,均为士族,“均有特殊才能,其所以得君主信任,与善于逢迎恐怕关系不大,各立正传,也是理所当然”。另外,宋、齐用不学无术的寒人为中书舍人,梁、陈用有特殊才能的士族为中书舍人,“是中书舍人职权发展演变的一种反映”。从中书舍人职权发展的全过程看,“宋、齐仍处于初级阶段。当时中书舍人草拟文书诏令,并不需要很高水平”,因此,“入选要求自然不会很高”。梁、陈中书舍人的职权较宋、齐更为扩大。梁尚书23郎,陈减为21郎。陈中书舍人统21局。各当尚书诸曹,并为上司。“由此推测,梁中书舍人亦应统有尚书诸曹相当的局”。所谓“国之政事,并由中书”,“实际是说,国之政事,并由中书省的中书舍人”。也就是这时“中书舍人的职权,又由专掌诏命发展到兼管国家政事了”。因此,“对中书舍人的人选,当然也会提高”。用人“简以才能,不限资地”,把“才能放在首位,资可以不考虑。但在当时,有才能的人大多出自垄断文化的世家”,即士族;“出自寒人的有才能的人毕竟不多。因此,虽说不考虑资地,实际用人却都不可避免地存在资地的因素”,梁陈都是如此,“中书舍人多用有才能的士族,盖源于此”。[96]
从宋、齐中书舍人专掌诏命,到梁、陈扩大到兼理国政的论证,和与之相应的从事实上的士庶杂用到政策上明确规定“简以才能,不限资地”,得出南朝宋齐与梁陈间,中书舍人职权有重大发展变化的结论是完全正确的。至于《宋书》《齐书》之所以立《恩幸》《幸臣》等传的原因,则与沈约、姚察的社会地位及其封建主义的历史观有密切关系;而梁、陈89年中,梁武帝统治几乎占了一半,他所制定的中书舍人选人“简以才能,不限资地”的政策和实际上均用士人的矛盾,则与梁武帝、陈后主这类人物社会地位的变化和言行相悖的阶级特性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三)北魏中书称“西台”,显要而权不重
北魏孝文帝改制,太和前《职令》规定,中书监,从一品中,位次于尚书左右仆射;中书令,正二品中,位次于列曹尚书;中书侍郎,正四品上,次于太子三校及散骑侍郎。另置中书议郎,正五品中。中书舍人,从六品上。后《职令》不载中书议郎。中书监,从二品,仍在尚书仆射下;中书令,位次太子“三少”,正三品;中书侍郎,从四品;中书舍人,正六品。[97]两相对照,中书省正副长官监、令及侍郎,品秩下调;而中书舍人品秩上升,此乃从制度上学习宋、齐,而又反映中书舍人实际地位上升的趋势,是很值得注意的“务实”政策。
北魏孝文改制后,中书省又称“西台”。延昌元年(公元512年),崔光为中书监。明年,宣武帝至东宫,召光赐坐,称:“卿是朕西台大臣,今当为太子师傅。”[98]崔光固辞,诏不许,授太子少傅。按北魏前期置中书省,多用汉人士族,领中书学(即国子学),专门教授贵族子弟(此制在第九章将述及,在此不赘);宣武使中书监为太子师傅,其渊源当在此。中书省在后期亦曾涉掌机要,王肃子绍,景明时来降,后为中书侍郎,[99]其《墓志》称:“迁中书侍郎,掌机近密,历难兹授。君地实羽仪,器惟物范,故得抽缨凤墀,趁綦系禁。”[100]虽说是“抽缨凤墀”,“掌机近密”,但从北魏传统来看,它仍然主要是作为“文化的象征”而存在,主要权力还是历史上一贯接近君王的侍中。
东魏高澄“辅政”,为了在孝静帝身边安插心腹,监视其行动,乃以崔季舒为中书侍郎。后来,高澄自己当中书监,“移门下机事总归中书”,此为权臣揽政,本非常制;又因崔季舒“善音乐,故内伎亦通隶中书”,内伎属于中书“自季舒始”。[101]
北齐承袭魏制,中书省“管司王言”,兼司“进御之音乐”(即内伎)。置中书监、令各1人,中书侍郎4人。兼领伶官西凉部直长、伶官西凉四部、伶官龟兹四部、伶官清商部直长、伶官清商四部。又领舍人省,“掌署敕行下,宣旨劳问”,省置中书舍人、中书主书各10人。[102]
北周仿《周官》,春官府置内史中大夫2人,掌王言,比中书监、令之任;后又增为上大夫。置小内史下大夫3人,比中书侍郎之职。置小史上士2人,比中书舍人之任。[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