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方协同的人才培养主体

一、多方协同的人才培养主体

为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明确政府、学校企业多方职责、分工,推进校企紧密合作、协同育人,重庆工商学校创建“一案十标”人才培养体系,该体系坚持学校主导、企业协同、政府配合,校企双方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分担育人成本,规范资金投入及使用,共同制定《重庆工商学校关于现代学徒制校企双方育人成本分担的管理办法》。

图示(https://www.daowen.com)

图2 “一案十标”人才培养体系

根据重庆工商学校与大金空调(上海)有限公司校企合作协议,基于成效共享,育人成本校企按7:3的比例分担,其中,学校承担课程开发、基地建设、薪酬待遇等费用的70%,企业承担课程开发、基地建设、薪酬待遇等费用的30%,政府每年切块职教专项资金的5%用于绩效考核学生承诺出师后服务企业2年及以上,形成了政、校、企、生成本分摊办法,建立了利益平衡机制,建构了校企育人共同体,形成了“学校、企业、政府”多方协同的育人平台,保障了人才培养质量。具体而言,“学校、企业、政府”多方协同的育人主体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参与制冷专业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