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计生政策
关家村计划生育工作始于20世纪70年代初。1953年国家进行第一次全国人口普查,关家村人口为467。人口数量过大,增长过快,对环境、经济和社会都产生了巨大影响。为了解决人口增长过快这一问题,使人口增长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环境、资源相协调,必须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在最初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近5年时间里,由于中央没有政策文件,所以有关计划生育政策和规定,均由县、公社两级政府制定。包括提倡晚婚,也是一个公社一种政策。1971年到1975年期间,西火人民公社规定男25周岁,女23周岁方可结婚。1979年《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发布后,各种土政策相继被废,统一按《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执行。1980年国家的计生政策调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措施不断加强,人们的生育观也在与时俱进。到20世纪80年代末,计划生育工作由“老大难”变成了常态化,成了孕龄妇女的自觉行动。关家村计生工作逐步进入良性循环。20世纪90年代,农村提倡一孩,允许二孩,杜绝三孩。但生育二孩的前提是第一胎是女孩,并且间隔期限必须在4年以上。2000年开始生育二孩的妇女年龄必须在28周岁以上。2008年,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妇女不再有年龄限制。
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步步深入,关家村村民从思想上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人们已不认为多生子女是福,反而感觉到子女越多负担越重,对生产、生活都会造成很大影响。为保证计划生育政策长期有效地贯彻执行,关家村采取了多项可行的措施,多年来没有出现非法婚姻和非法生育现象。并优先解决独生子女户和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模范家庭成员的就业问题,优先照顾,方方面面都给予关照,从而使计生工作顺利开展。(https://www.daowen.com)
如今振兴村党支部、村委会始终把“人口发展与计划生育”工作当作大事来抓,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进一步更新观念,转变服务方式,创新村民自治与人口计生工作机制。勇于创先进、争一流,做好榜样,当好模范,努力建成计划生育群众自治模范村。
现在,山西省计划生育新政策明确了“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调整了生育政策并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孩子,并实行了生三孩新政策,不再提倡晚婚、晚育、少生,生育两孩的,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育龄夫妻自主选择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修改完善了计划生育奖励和婚嫁制度,以鼓励按政策生育和促进优生优育。有效衔接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优待、扶助政策,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