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庭结构

一、家庭结构

封建社会的家庭以自然状态的方式存在,不承担社会责任,不参与社会劳动,养老育幼是其最主要责任。受封建礼教的影响,一般家庭是男主外,女主内。男人为家庭的主要决策者,女人处于附属地位,在家相夫教子,并承担全部家务。社会活动由男人主要参与,客人登门,由男人陪客说话,女人不能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因为没有实行计划生育,多子多福观念较为普遍,较殷实的家庭一般不分家,因为那时分家会为人所不齿,更多的是为了显耀其家庭之和谐。多数为一对父母和多对已婚子女组成的大家庭,加上子孙,少则七八口,多则十几口,三世、四世同堂的情况非常普遍,一家好几代人生活在一起。这种几世同堂、其乐融融的状况是许多人家所向往的。穷苦人家又是另一番景象,儿子成婚后分灶不分家,待父母去世后兄弟才能分家、分财产,各自另立门户。这种家庭的生活条件极为有限,居住条件也讲究不起,多数为几个子女同盖一床棉被,同宿一个土炕,到夜间两条板凳上铺块木板就成了床。夜深人静,孩子入睡后,母亲要把孩子脱下的衣裤放在煤火上浇水熥焖去除跳蚤、虱子,在煤油灯下纳鞋底,缝补破衣破裤,年龄大的子女照顾年龄小的。做父亲的,白天要经历一天的繁忙劳动,到了晚上还得担水、挑煤、推碾、做家务,根本谈不上合理休息。直到改革开放这种情况才逐渐改变。超大家庭随之减少,一对夫妇上有父母、下有子孙,几辈人一起生活的不多见了。儿子成婚后,两三年即分家,家庭规模由此变小。一般以3~4口之家最为常见。进入21世纪后,小家庭生活深受年轻人青睐,家中儿女多的,一般情况是谁成家谁就另立门户单独生活,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由子女照顾、赡养,能自理的老人一般是另起炉灶,独自生活。父母同子女两代人组成的家庭越来越多,父母身体如有异常,则由子女共同照顾。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国家提倡男女平等。妇女解放,地位提高,家庭功能及成员关系开始发生变化。20世纪80年代以来,越来越多的家庭自主产业开始出现,家庭功能也不再是单纯的养老育幼,而是参与到社会经济活动中,要承担一些社会分工和社会责任。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化,儿媳开始掌管家庭经济收支,男、女社会交际圈也都有所扩大。(https://www.daowen.com)

在财产分割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父母双亡后,家庭财产由兄弟协商分配,分配原则是长子优先,女儿无权继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人们思想观念的转变,出嫁的女儿同样有权参与财产继承和分配,但受传统习惯的影响,女儿多仍不参与财产的分配和继承。无儿无女的鳏寡老人,则被列为“五保户”,一切生活所需由基层政府组织承担。去世后,其财产,无论多少全归集体所有。近年来,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独生子女家庭越来越多,开始出现一对夫妇赡养4位老人的现象,同时也可以继承双方父母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