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互助组
2026年07月27日
二、互助组
1950年,中共中央发出“组织起来,发展生产”的号召,号召共产党员率先组织成立农业生产互助组。当时长治县的南天和、琚寨村等相继成立了互助组。1951年,中共中央制定下发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决议》指出要重视农民在土地改革基础上激发的个体经济和劳动互助的积极性。同时也批评了农业互助合作中存在的消极态度和急躁情绪这两个错误倾向。要求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可能,引导个体农民沿着互助合作的道路前进。关家村在《决议》的指导下,根据有关精神,在村南庙院召开了开展互助合作的群众大会,宣传互助合作的好处,号召有劳动力的出劳动力,有牲畜的出牲畜,有农具的出农具,在相互自愿结合的情况下,以拨工、换工等多种形式成立生产互助组。全村52户,除11户没参加外,其余都加入了互助组,一组组长李更生,二组组长牛怀锁,三组组长李来胜,四组组长关土顺。四个互助组在春播、夏锄、秋收等环节互助配合,显示出集体主义的优越性,有助于解决劳动力少以及生产资料不足的困难。当年便获得了大丰收。四个互助组秋后踊跃交售爱国粮6万斤,为支援国家建设做出了贡献。(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