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2026年07月27日
三、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互助组的成立,解决了贫弱困难户单独生产难的问题,为发展农业生产起到了推动作用。但是由于私有制经济的制约,逐渐出现一些生产矛盾,耕地私有,很难统一规划管理,劳动力多又有实力的农户和困难户发生分歧,充分表现在农忙季节农户之间抢种抢收,劳动力不便调配使用,地质好、劳力强的农户感到吃亏,导致互助组内矛盾加深。
为防止两极分化,根据互助组出现的种种现象,上级指示,在互助合作的基础上,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县政府号召全县学习南天河组织成立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经验。1953年11月,关家村组织成立了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合作社与互助组的性质有本质上的区别。首先是“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社员以各自的土地、牲畜以及生产资料统一作价,统一出工劳动,年终分配按照等价交换原则,以劳计分、以牲畜计分,按劳工、土地、农具进行分红分配。但是,上级指示精神是多样化的,为照顾农民情绪,既要维持农民入社的积极性,也要考虑农民互助合作和个体经济的必要性。也就是说,既要有农业生产合作社,也要有互助组和单干户。根据当时社会形势和发展趋势,四个互助组都加入了合作社,由李更生、牛怀锁分别任正、副社长。(https://www.daowen.com)
在生产过程中,以社计划、分组作业、小队安排。秋后全社获得了较好收成,粮食亩产300斤左右,总产量达到8.5万斤,比互助组时期增产30%。合作社的突出成果大大激发了农民入社的热情,秋后又有10户加入了合作社,另外3户也在观望,思想也在不断发生变化。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成立和生产模式,使农民增加了收入,得到了农民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