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保险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一项医疗保险制度,在保障农民获得基本卫生服务、缓解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2008年,根据上级要求,关家村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村民缴10元保险费后因病住院的,按市、县卫生院三级标准,可享受30%~60%的国家医疗补助。2009年缴费20元,可享受50%~70%的医疗补助。2010年缴30元,可享受60%~80%的医疗补助。近年来缴费标准不断提高,补助比例也不断提高,小伤小病在村卫生院治疗,大病到市、县大医院治疗。多年来农民有病看不起的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