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概念的来源

二、 体育概念的来源

体育是一种社会现象,是人类完善自我身心与开发自身潜能的一种特殊的实践活动。体育的历史几乎和人类的文明史一样悠久。世界各国历史已经证明:文明的进步孕育了体育,并带动体育不断发展;而体育的发展又丰富了文明的内容,并推动了文明的进程。“体育是社会发展与人类文明的标志,体育事业发展水平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体现。”[1]

“体育”一词,据世界体育资料记载,最早是法国人于1760年在法国的报刊上论述儿童身体教育问题时使用的。1762年,卢梭在法国出版了《爱弥尔》一书。他使用“体育”一词来描述对爱弥尔进行身体的养护、培养和训练等身体教育过程。由于这本书激烈地批判了当时的教会教育,引起很大反响,因此“体育”一词同时也在世界各国流传开来。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体育”一词的最初产生是源于“教育”,它最早是指教育体系中的专门领域。到19世纪,世界上教育发达的国家都普遍使用了“体育”一词。现在国际上普遍用的“体育”,其英文是“Physical Education”。它的本义是指以身体活动为手段的教育,直译为身体的教育,简称为体育。

关于现代汉语中“体育”的来源,目前公认的说法是:在古汉语中,“体”和“育”都是常用字,但并不存在作为身体文化核心概念的“体育”一词,“体”字和“育”字连在一起用的情况在古汉语中也能偶尔见到,但与今天的“体育”概念说的根本不是一回事,或者说古代汉语中根本就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体育”一词。直到19世纪中叶德国和瑞典的体操传入我国,随后清政府在兴办的“洋学堂”中设置了“体操课”。“体育”一词是近百年前才从国外传入我国的,体育史学界一般认为最早是1902年左右,一些在日本留学的学生从日本引进了“体育”这一术语,为舶来品,是随着近代“西学东渐”潮流传入中国的。其理由是:“体育”是现代工业文明的产物,是随着工业文明的发展而发展的。我国长期处在农业文明时代,虽然早期的学校也教授类似“体育”的一些项目,但并不承担儿童身体发育成长的任务,这项任务完全由家长承担,因此我国古代学校教育中没有出现身体教育这项教育活动。“体育”一词刚传入我国时的使用也远不如“体操”一词广泛。然而不久,在清末中西文化碰撞、新旧势力交替的特定历史背景下,在美国实用主义教育学说和现代学校体育理论的影响下,由于以“体育”代替“体操”更能顺应整个教育话语体系的变化,更容易被社会各个阶层接受,因此北洋政府于1922年颁布了“新学制”(即“壬戌学制”),以教育部通令的形式完成了学校“体操”课改为“体育”课的历史变革。1923年,在《中小学课程纲要草案》中,正式把“体操科”改为“体育课”。学校“体育”课的内容也由先前的普通体操、兵式体操改为田径、球类、徒手操、技巧运动和游戏等。此后,“体育”这个术语逐渐被国人接受,并在当时的教育界产生了广泛的影响,成为中国学校体育教育理论成长的主要资源,并被纳入教育理论的话语体系。但此时“体育”的含义仅为“肉体之锻炼”,直到20世纪30年代以后,才出现体育是“身体的教育”“以身体活动为方式的教育”的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用“体育”和“体育运动”作为体育的总概念或上位概念。“体育”有广义和狭义之分,体育理论界对它的定义有不同的观点,目前比较普遍且较有群众基础的观点是:它是指根据人类社会生活的需要,依据人体生长发育、动作技能形成和机体机能提高的规律,以身体练习为基本手段,达到发展身体、增强体质、提高运动技术水平、丰富社会文化生活的一种有意识、有目的、有组织的社会活动,及其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形成的全部财富。我国现代体育基本上由大众体育(群众体育、社会体育)、竞技体育、学校体育三方面所组成。

进入21世纪以来,伴随我国体育强国发展战略的提出、健康中国的不断推进、体育产业的兴起及发展,竞技体育、全民健身、体育产业的社会影响不断扩大,体育及其相关概念进一步得到拓展延伸,体育的内涵进一步得到丰富,相关的概念及定义表现出多样性和综合性的特征。

随着国际交往的扩大,体育事业发展的规模和水平已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发展进步的一项重要标志,也成为国家间外交及文化交流的重要手段。体育可分为大众体育、专业体育、学校体育等种类,包括体育文化、体育教育、体育活动、体育竞赛、体育设施、体育组织、体育科学技术等诸多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