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初步萌芽
这一时期,我国虽然以四个现代化的实现作为发展目标,但也并不能由此否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党中央没有把环境作为一个议题加以思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在毛泽东生态思想指导下我国开启了一些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建设。
增产节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经济建设主线。围绕“增产节约”,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多次指示,主要有《关于一九五七年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八届八中全会关于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决议》《关于开展以保粮、保钢为中心的开展增产节约运动的指示》《关于厉行增产节约和反对贪污盗窃、反对投机倒把、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分散主义、反对官僚主义运动的指示》。从这些指示可以看出,党中央认识到了节约在生产中的重要性,厉行节俭就可以达到增产的目的。落实在实际生产中就是注重建立物质供应和建设需要之间的平衡关系;注重投入和产出之间的关系,以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注重物力财力的精打细算,提高物质资料的使用效率;注重企事业单位职工编制的严格控制,加强现有工作人员合理调配和使用;加强经济核算,降低企事业单位的管理费用。
社会主义建设初期,毛泽东提倡植树造林、绿化全国。围绕这一主题,中央出台了《保护森林暂行条例(草案)》《关于在全国大规模植树造林的指示》《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规定(施行草案)》《森林保护条例》等文件。从这些文件可以得出,党中央在当时已经意识到乱砍滥伐对生产生活的危害,制止这一现象成为当时恢复林业经济正常秩序的重要措施;党中央也认识到了森林不仅是重要的建设资源,还是改善生态环境和美化国家的重要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党中央就已认识到“三废”(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的危害性。为了解决“三废”问题,出台了一系列的文件。比如《工业企业设计暂行卫生标准》《注意处理工矿企业排出有毒废水、废气问题的通知》《关于工业废水危害情况和加强处理利用的报告》《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关于官厅水库污染情况和解决意义的报告》。通过这些文件可以看出:党中央希望通过加强工厂企业的合理设计和工业废水的利用处理来预防污染;提出了对现代生产还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三同时”要求——工厂建设和“三废”利用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https://www.daowen.com)
除此之外,中央还出台了《关于今冬明春大规模地开展兴修水利和积肥运动的决定》,希望通过兴修水利来治理水灾旱灾,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关于积极保护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的指示》,希望通过保护野生动物来减少对它们的伤害,通过合理使用野生动物资源达到物尽其用的效果。为了落实环保精神,中央还设立了一些专门机构。最重要的是1971年国家计划委员会成立的“三废”领导小组——中央的第一个环保机构。两年后,国务院成立了环保领导小组筹备办公室。这些环保职能机构的设立,为环保事业的顺利起步提供了重要的组织条件。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及相关职能部门出台一些具有环保功能法规和文件的同时,一些地方城市、一些企业也采取了一些环保措施。比如,北京、天津、上海等省级行政单位成立了治理“三废”的办公室;武汉、哈尔滨等工业较为集中的城市还对当地“三废”污染进行了调查,并拟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纵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党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出台的相关政策和采取的系列措施,呈现出以下特征:一是没有明确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绿化祖国、植树造林等口号指示更多源于生产生活的自发或潜在的自觉;二是节约是该阶段的主要政策指示,但实行的原因更多源于物质供应和财政收支的紧张,并服务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扩大社会主义积累的增产核心任务的需要;三是更多从意识层面认识到了“三废”的危害,但并未付诸实际行动;四是兴修水利的决定虽源于防洪防涝减少损失的自觉,但更是扩大农业生产提高单位产量的有效措施。总之,这一时期政府强调“政治挂帅”,缺乏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意识,也不可能进行系统的生态文明建设。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真正开启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标志性事件是1972年我国政府派代表团参加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和1973年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联合国第一次环境会议于1972年6月5日—16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会议由来自世界113个国家的代表及各主要国际组织的代表共1300人参加,目的在于讨论如何共同面对和解决人类活动造成的生态环境问题。这次会议是自联合国创建以来第一次如此大规模地、高规格地讨论非传统议题(并非安全和经济问题),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全球环境合作会议。“国际社会就生态环境问题召开的第一次世界性会议,标志着全人类对生态环境问题的觉醒,是世界环境保护史上第一个路标。”[5]
在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影响下,我国于1973年召开了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会议通过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明确提出要把环境保护与发展经济统一起来。两年后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环境保护的10年规划意见》,进一步要求把生态环境保护看作国民经济的一个部分并制定年度规划和长远规划。规定和意见虽然已明确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但在当时生态环境保护并未得到足够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