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银两

三、银两

清朝入关前,白银已经成为明朝社会流通的重要货币,国外的白银也通过南方的贸易、走私途径源源不断地流进中国。远在东北关外的满洲人是知道这种情况的,还在嘉靖年间,女真人就不断请求明朝将朝贡时朝廷抚赏的彩缎折成银两,到嘉靖末年,明朝已经把对女真的抚赏和回赐全部折成银两发放。按《明世宗实录》和《大明会典》的记录统计,朝贡马一匹,价值彩缎一匹,折为白银3两;另外贡献人每贡献马一匹还要回赐彩缎二匹,实际上每匹马须付白银9两,另外赏赐朝贡人的纱绢、靴袜等,合算每个贡者可得白银10两左右。按当时规定,女真每年进贡者1500人,则女真仅通过朝贡一项,每年即可得白银15000两[53],这还不算通过马市交易获得的白银。所以白银交易在满洲地区早已发生。

入关后,清朝仍延续了明朝的做法。顺治十年(1653),皇帝曾下诏:“万历年间海内殷富,家给人足。天启、崇祯之世因兵增饷,加派繁兴,贪吏缘以为奸,民不堪命,国祚随之,良足深鉴。兹特命尔(户)部右侍郎王宏祚将各直省每年额定征收、起存总撒实数,编列成帙。钱粮则例俱照明万历年间,其天启、崇祯时加增尽行蠲免。地丁原额以明万历年刊书为准。纲举目张、汇成一编。名曰赋役全书。颁布天下。庶使小民遵兹令式、便于输将。官吏奉此章程、罔敢苛敛。为一代之良法,垂万世之成规。”[54]这就是说,清初的赋税政策,仍以明《万历会计录》为准,各项征收折为白银。其主要品种为:

农民的农业税。经过康熙朝,到雍正时期,经历不断改革,实行了两千年来最为简化的“摊丁入亩”,即把丁(人头)的劳役折为白银,摊入地亩征收,称地丁银,由各省布政使(藩司)归总后向中央解缴。

盐税。盐是历朝历代的重要税项,清朝也在各产盐地设立盐运使司,负责征收盐税。货币白银化以后,盐商的盐税全部改缴白银,称盐课银,由盐运使司负责运缴中央。

漕项银。系指漕运折银。清朝的农业税虽折为白银,但京师的官员仍有部分俸禄是领取白米的,八旗的军丁也要发俸米,所以仍须指定某些产粮大省向京师(经由运河)运送粮食。另外如果发生战事,战区会特别增加军粮运输,因此各省设有督粮署,有专门道员负责此事。其中涉及部分实物折银,则由粮道押运。

关税银。各陆路关口、海运关口收取的商业过关税,同样征收白银,由各关监督负责起解。

这些赋税中,最关民瘼的是农业税,即地丁银。为缴纳地丁银,农民须将自己的农产品到市场上换成白银。由于清朝中央并没有发行自己的标准白银货币,而农民因为拥有土地的多少不同,所缴大多为小额白银,这些小额银块重量不同,成色不同,留下了银匠和胥吏上下其手、克扣盘剥农民的空间。顺治八年(1651),顺治皇帝刚刚亲政,就立刻下令御史到各地巡查民间利弊。苏松巡按秦世祯巡查后上了一个兴利除弊的八事条陈,朝廷吸取他的意见,实行了“自封投柜”的农民纳税办法。在实行过程中,又逐步改善,以避免银铺作弊、胥吏勒索。到雍正二年(1724),更做了细致的规定。[55](https://www.daowen.com)

按照这种规定,地方官须选择身家殷实、诚信可靠的数人或数十人,监督民众随意到银匠铺户销镕银块,并錾凿上银匠店铺名或姓名。在官府规定的纳税时间,自行将应缴白银用纸写明应缴数量,与银块一同封好,携带“串票”,即纳税的多联凭证,来到州县衙门。经衙门吏员检查核对串票,当面检验银两的成色、重量合格后,封包投入银柜。县衙的收税工作完成后,将农民缴纳的散碎银块再镕炼成五十两一个的大银锭,集中交到省藩司,再由藩司运交户部。

图示

◆新凡(繁)县屯粮知县申维烈大顺二年分五十两,后卫屯书,折朝智,银匠陈春[56](中国钱币博物馆藏品)

按照《清朝文献通考》的说法:上缴中央政府的白银,“皆必倾镕成锭,然后起解。其解银之具曰鞘,每银一千两为一鞘”。鞘用整根的大木挖空,每鞘装银锭20个,合计1000两。这类五十两的大银锭称元宝,用于上缴税银或下拨款项。民间流通的十两、五两、三两之类的银锭称为中锭。日常小额一两左右的银块通常被称为银锞子,更小的散碎银子就需要剪切了。现在清朝中期以前的银两出土和传世遗留极为罕见,大多已为后代所熔化改铸,2016年四川发现的张献忠江口战场沉银,为我们展示了木鞘装银的例子。

赋税的白银化,又促进了农业的专业化。南方地区的稻米生产专业化、茶叶生产专业化、蚕丝生产专业化、北方地区的棉花生产专业化、煤炭生产专业化,加之一些地区油料专业化、烟叶专业化等,又促进了运输专业化、柴炭专业化……社会生产分工专业的进一步细化,使生产者的生活必须依靠货币和商品货币化。货币白银化的进一步推进,使得民间交易数额稍大便以白银完成。在清代前期,白银已成为社会流通货币的主流。

图示

◆张献忠江口沉银出水木鞘及银锭
(电视新闻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