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条 天使是否以形体显现?

第2条 天使是否以形体显现?

现在我们着手讨论第2条。

异议:天使似乎并不以形体显现(assumant corpora)。

理据1:因为在天使的工作里没有多余的东西,正如自然的作品里没有多余的东西一样。但是,对于天使来说以形体显现是多余的,因为天使自己的能力超过所有形体的能力,他根本不需要形体。所以,天使不以形体显现。

理据2:再者,每一种显现都被终止在某一结合之中,因为以某事物显现自己意味着显现者已经使它附属于自己。但是,形体不是把天使作为其形式而与天使结合,这一点前面(问题51第1条)就已经说过;而且,就形体是把天使作为其推动者而与天使结合而言,不能说形体是在藉天使来显现自己,否则就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凡被天使推动的形体都被天使用来显现自己。所以,天使并不以形体显现。

理据3:还有,天使不以土或水的形体显现,如果那样他们就不能突然消失;天使也不以火的形体显现,如果那样他们就会使他们接触到的所有东西都燃烧;天使也不以气的形式显现,因为气是既无形状也无颜色的。因此,天使不能以形体显现。

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奥古斯丁在《上帝之城》第16卷第29章中却说过:天使以显现的形体出现在亚伯拉罕面前。

我的回答是:有人主张,天使绝对不以形体显现,我们在圣经中读到的关于天使的异象都出于先知们的幻见(visione),也就是说,是根据想象得来的。但是,这种看法与圣经的意图相反,因为凡在想象的幻见中被看见的东西都只存在于目睹者的想象之中,因此不能为每个人无差别地看见。但是,圣经一再提到天使为所有的人相当明显地共同看见;例如,出现在亚伯拉罕面前的天使被亚伯拉罕和他的全家、被罗德和所多玛的居民一起看见;同样,出现在托庇亚面前的天使也为在场的所有人看见。从所有这些例子可以明白,这样的异象是作为形体的景象被看见的,被看见的对象存在看见这个对象的人之外,而且因此便能够为所有人看见。既然人们藉这样的异象只能看见形体,但是,正如前面(本问题第1条;问题50第1条)所说,天使既不是形体,也不具有本性上与他们结合的形体,那么,由此得出的结论便只能是:天使有时以形体显现。

答异议理据1:天使需要以形体显现,不是为了天使自己,而是为了我们的缘故,藉着与人的亲密交流,他们可以向人提供证据,说明人期望在来生与他们建立的那种理智伙伴关系是存在的。再者,在旧律法下天使以形体显现是一种象征性的征兆:上帝之道将以人的肉身出现。因为《旧约》里的所有异象都被安排来预示一个道理:上帝之子为何要以肉身出现。

答异议理据2:天使藉以显现自己的形体之与天使结合,不是因为天使是它的形式,也不仅仅是因为天使是它的推动者,而是因为天使作为推动者藉那被采用的可推动的形体来显现自己。因为正如在《圣经》中可理解的事物的特性是经由可感事物的类似表现出来一样,藉着上帝的力量,可感的形体也是这样为天使塑造成适合于恰当地表现天使的可理解的特性。这也正是我们说天使以形体显现的意思。

答异议理据3:尽管气在稀薄状态下既没有形状也没有颜色,但是,在浓缩状态下它就既有形状也有颜色,比如在云彩中就是如此。虽然如此,天使以气的形体显现,藉神圣的能力使之浓缩,使之合乎要求地形成可用于显现天使的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