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蔡君谟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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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年韩中丞详定放欠[2],以为赦书所放,必察其家业荡尽以至于干系保人,亦无孑遗可偿者,又当计赦后月日以为放数。如此,则所及甚少,不称天子一切宽贷之意。自今苟无所隐欺者,一切免除,不问其他。(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九〇嘉祐四年十一月丙申《翰林学士王珪、御史中丞韩绛、同知谏院范师道同详定除放欠负》条下引)
【编 年】
嘉祐四年在眉州故居守丧时作。此简《苏轼文集》收入《佚文汇编》卷二。(https://www.daowen.com)
【笺 注】
[1]与蔡君谟一首:原本注云:“原题作《上蔡襄书》。”君谟为蔡襄字。
[2]韩中丞详定放欠:《长编》卷一九〇:“(嘉祐四年十一月)丙申,翰林学士王珪、御史中丞韩绛、同知谏院范师道同详定除放欠负。苏轼上蔡襄书云。”注云:“此事当考。”韩绛任御史中丞在嘉祐四年至五年。《翰苑群书·学士年表》:“(嘉祐四年)三月,(韩绛)以左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罢(翰林学士)。”《会要·职官》六五之二〇:“(嘉祐五年五月)二十二日,右谏议大夫、权御史中丞韩绛罢职,知蔡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