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次韵王晋卿送梅花一首》后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书《次韵王晋卿送梅花一首》后

仆去黄州五周岁矣[1],饮食梦寐,未尝忘之。方请江、湖一郡。书此一诗寄王文父、子辩兄弟[2],亦请一示李乐道也[3]。(见《三希堂石刻》)

【编 年】

元祐四年任翰林学士、知制诰时作。本文《苏轼文集》收入《佚文汇编》卷五。

【笺 注】

[1]去黄州五周岁:东坡元丰七年受命量移汝州团练副使,当年离开黄州。元丰八年受命知登州,五日而去郡,当年年底回京任起居舍人,改中书舍人,旋授翰林学士、知制诰至今,已经五年。(https://www.daowen.com)

[2]王文父、子辩兄弟:王文父即王文甫,名齐愈。东坡初贬黄州,王齐愈、王齐万兄弟在武昌,与之往来甚欢。子辩为文甫之弟,名齐万。

[3]李乐道:东坡诗文中仅此一见,盖亦黄州人曾有交往者。

【附 载】

《苏轼诗集》卷三一《和王晋卿送梅花次韵》:“东坡先生未归时,自种来禽与青李。五年不踏江头路,梦逐东风泛苹芷。江梅山杏为谁容,独笑依依临野水。此间风物君未识,花浪翻天雪相激。明年我复在江湖,知君对花三叹息。”合注云:“石刻诗帖,自题元祐四年三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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