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2 国内研究综述

更新于 2026年10月10日 版权声明
1.3.2 国内研究综述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中环境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国内学者逐渐在社会责任研究中将研究重点转移到环境责任方面,取得一些具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下面从环境责任评价、环境责任信息披露、环境责任影响因素、社会责任及环境责任履行动力等四个方面进行阐述。

1.环境责任评价

国内关于环境责任的评价方式主要包括三种:一是通过构建环境责任测度模型,对样本企业环境责任的构成项目进行测度;二是将企业环境成本计量视同环境责任;三是通过构建环境责任评价指标体系进行环境责任的评价。

许晨阳(2009)构建了流域生态治理的环境责任测度模型并进行应用研究[32]。彭喜阳(2010)利用改进的企业投入产出模型,首先度量企业已经承担的环境经济责任,然后度量其未承担的环境经济责任,最后将两者之和作为企业应当承担的环境经济责任[33]。冯巧根(2011)将企业环境成本视为企业履行的环境责任,通过计量企业环境成本视同企业环境责任,通过环境成本科目的设置进行环境成本的归集[34]。李胜连、张丽颖(2012)通过建立测度模型对资源开采业生产要素进行测度,并对开采业生产要素测度与环境责任进行耦合分析,强调资源开采业必须承担环境责任,加大环境改造力度,减少环境污染[35]。窦育民、李富有(2012)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采用超越对数函数构建环境污染物影子价格参数化度量公式,计算环境产出效率的坏产出弹性与好产出弹性之比,用以度量不同企业或地区各种环境污染物的影子价格[36]。赵天燕(2013)运用改进的绿色投入产出模型,分别构建环境治理责任度量模型和环境改善责任度量模型,采用江苏省2005—2010年环境污染指数对某造纸企业2010年的环境责任进行度量[37]。郭芳芳(2014)采用数据包络分析法从审计视角建立西部生态脆弱地区的企业环境责任测度模型,并以其在某石化企业的实施运用,验证模型的有效性,进而根据分析结果提出环境责任履行的政策建议[38]。孙涛、赵天燕(2014)结合影子价格方法与投入产出方法构建企业排污环境责任测度模型,并利用该模型对江苏MW集团公司的排污环境责任进行测度,丰富了企业环境责任度量的理论[39]。赵黎(2015)依据环境福利效应函数,分析环境责任的关键标识,提出工业企业环境责任指数,构建环境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河南省为例,评价企业环境责任的表现[40]。平卫英(2015)基于物质流分析的方法,测算我国1995—2012年的环境压力,并实证分析环境压力的影响因素,提出缓解环境压力的政策建议[41]。周群英、陈光玖(2016)采用超效率DEA模型对我国产业的环境效率以及规模效率增长趋势进行测度,并分析节能减排控制效率,结果显示我国产业节能减排效率呈现自东向西递减趋势,影响产业节能减排环境效率的关键因素是创新研发投入以及开放程度[42]。杨丽华等(2019)以沪深两市A股85家制造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和讯网环境责任评价指标体系,对样本企业环境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价,发现制造业环境责任履行情况近年来逐渐好转,但是总体存在较大的提升空间,尤其是在环保投入、减排和国际标准认证方面表现较差[43]。冯梅等(2019)借鉴“四位一体”模型,从环境管理、降污减排和节约资源能源三个方面选取22个指标,构建适合中国工业领域的环境责任评价模型和指标体系[44]。

2.环境责任信息披露

国内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方向主要包括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内容、环境责任信息披露模式、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动因以及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等四个方面。

(1)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内容

最早研究环境会计的文献是葛家澎和李若山在1992年出版的一部著作中,首次提到环境会计。朱学义(1999)提出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应该包含环境成本、收益和资源价值[45]。李建发、肖华(2002)采用调查问卷方式分析我国部分企业信息披露不规范等问题,提出披露框架体系改革建议[46]。耿建新、刘长翠(2003)认为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应当包括环保成本、环境收益和环境负债[47]。李永臣(2005)提出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应当包括因环保设施建设而产生的投资信息,日常性支出信息,非日常性、非正常性环保支出,规划内的环境支出、负债以及环保收益[48]。赵丽萍等(2008)对在沪市上市的166家重污染企业进行调查,结果表明环保费用和环保投资等方面一般采用货币形式进行披露,其他项目采用非货币信息进行披露[49]。朱谦(2012)认为上市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披露内容具有相对的真实性,需要将政府发布的信息和自身掌握的信息相结合,并随时纠正不真实的信息[50]。舒利敏(2014)对我国沪市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2008—2012年披露的环境信息内容进行分析,发现环境信息披露内容具有层次性,软披露信息多,硬披露信息少,尤其是环境绩效指标类信息披露较少[51]。郑槐淼(2014)对44家采掘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内容进行分析,发现它们在公司的整体环保理念、环保方针政策、节能减排和废物的处理及回收利用等披露内容以定性描述为主,安全费用、可持续发展准备金、排污费、绿化费、环保专项资金及政府补助等科目以定量描述信息为主[52]。吴勋、潘畅(2016)以央企2012—201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为依据,以内容分析法为基本手段,以环境信息披露数量特征与质量特征为研究目标,尝试从环境管理、节约资源能源、降污减排等方面评价和分析央企环境信息披露特征,提供央企环境责任监管证据,以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53]。张长江等(2016)搜集化工行业中46家公司2006—201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155份,发现分析7年间环境绩效信息披露数量有所提升,社会责任报告中定量披露信息比重为14.17%,定性披露信息比重为26.67%,因此样本公司的环境绩效信息披露数量和质量存在很大的提升空间[54]。余婷(2018)以母公司属于环保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264家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将2016—2017年披露的环境信息与相关规范进行对照,发现环境信息披露内容较以往更加符合要求,但是披露内容的全面性、有效性和针对性有待提高[55]。

(2)环境责任信息披露模式

肖华(2001)认为现阶段我国缺乏对于环境会计的约束性准则,企业为适应该情况需要考虑以自身的环境信息形成独立的环境报告进行环境信息披露。李建发、肖华(2002)初步探索我国企业环境报告的发展现状与趋势,分析我国企业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方向。肖序(2003)通过对环境会计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建议将环境会计报表纳入资产负债表,将其作为对外披露的、独立的附表[56]。罗素清、徐旭拥(2012)提出定性描述和定量披露模式相结合,强制性与自愿性披露模式相结合,公开和秘密模式相结合,由独立环境信息披露向综合环境信息披露模式过渡是环境信息披露发展的道路[57]。邵原(2017)分析我国钢铁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及问题,依据《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试点方案》,阐释资产负债观对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启发意义,着重对环境财务报表和附注进行创新改进[58]。牟维鹏(2017)从披露方式、披露形式与披露内容三方面阐述石油企业环境责任信息披露现状,分析存在披露方式不规范、披露形式不统一及披露内容不完整性等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完善措施[59]。(https://www.daowen.com)

(3)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动因

孟凡利(1997)通过对西方国家和中国环境会计现状的分析,认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仍以自愿性为主,基于企业文化、履行必要的社会责任、树立企业形象、消除股份风险等因素考虑而进行自愿性披露[60]。王建明(2008)、毕茜和彭珠(2012)、肖华和李建发(2013)等从环境规制角度实证分析制度压力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存在显著影响,环境规制有利于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侯瑜乾(2013)选择我国环保部划分的16类重污染行业2008—2011年间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数据作为研究样本,依据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阐述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61]。孟晓华、张曾(2013)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研究视角,以H石油公司渤海漏油事件为例,依据公共危机事件孕育、震荡、调整和适应、结束四个阶段的划分,揭示中国情境下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核心利益相关者的诉求,提出政府完善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制度并加强企业环境责任履行的政策建议[62]。黄东明等(2015)通过研究跨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动因,提出应提高跨国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强化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意识,规范跨国企业社会责任模式[63]。陈玲芳(2015)以2009—2012年我国A股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与盈余管理程度之间的关系,研究结果表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与盈余管理程度之间负相关,因此应加强管理层的环保意识教育,尽快完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提高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64]。张秀敏等(2016)以沪深A股重污染行业为研究样本,研究多重外部压力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监管效应,实证结果显示政府监管压力和市场调节机制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舆论监督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不存在明显关系[65]。苏利平、陈忻悦(2019)以2015—2017年化工行业国家重点排污单位为研究样本,实证检验环境信息披露对预期现金流量的影响,认为环境管理信息与环境业绩信息与企业预期现金流量呈现显著正相关关系,环境支出信息与企业预期现金流量呈现显著负相关关系,环境负债信息与企业预期现金流量的关系并不显著[66]。

(4)环境责任信息披露影响因素

孟凡利(1999)阐述环境会计的有关概念、理论本质、理论体系和信息披露影响因素等[67]。汤亚莉、刘星(2006)等以60家上市公司为样本企业,实证分析企业环境信息披露与企业规模和绩效呈现正相关关系[68]。曾毅勤(2008)以2003—2007年沪深上市公司为样本企业,运用统计和个案分析方法对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现状进行研究,结果表明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要受法律法规影响较大[69]。肖华、张国清(2008)采用79家A股上市企业作为样本,运用事件研究法,实证分析事故发生后环境信息披露质量明显提高,然而企业股票累积超常收益率变成负值,它们二者是否存在相关性未得到证明[70]。孙烨等(2009)以正当性理论为基础,研究所有权性质和企业规模等因素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影响程度,通过研究发现不同规模和所有权性质的企业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存在显著差异[71]。林晓华、唐久芳(2011)以湖南省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Logistic模型研究得出盈利能力、企业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呈现正相关关系,发展能力、公司负债程度与环境信息披露呈现负相关关系,重污染行业环境信息披露量比非重污染企业大,且内容更加丰富[72]。郑若娟(2013)以煤炭采选与金属冶炼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环保部公布的《上市公司环境信息披露指南》中的环境信息披露指标,应用内容分析法评价样本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结果表明我国重污染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总体水平偏低,与国家环保部要求相差较大,企业规模和盈利能力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股东、债权人、国有股权比例、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无显著关系[73]。李强、朱杨慧(2014)采用煤炭行业22家上市公司2008—2012年的数据,通过实证检验得到监事会规模、董事会规模和独立董事比例等公司治理变量分别在不同水平上通过显著性检验,认为有效的公司治理能明显改善环境信息披露质量[74]。冷冰宇(2015)以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样本,研究环境责任信息披露的影响因素,表明公司规模、媒体关注度与环境责任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来自政府的外部压力是影响上市公司进行环境责任信息披露的关键制度性因素[75]。孔慧阁、唐伟(2016)基于现有的环境信息披露指引,以部分行业上市公司为例,采用面板回归的方法从利益相关者角度对环境信息披露现状及其影响因素进行研究[76]。王佳、刘禹彤(2017)以2011—2015年深沪上市的76家重污染行业为研究样本,验证公司的盈利能力、国有资产比例、公司规模、独立董事比例、审计机构的权威性、政府重视程度是影响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重要因素[77]。周冬梅等(2017)以2013—2015年沪深两市化工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采用内容分析法对样本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进行评价,分析环境制度对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提出提升披露水平的对策[78]。赵海燕等(2018)以2013—2015年沪深两市化学制品行业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结果显示董事会规模、公司规模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呈正相关关系,股权性质及盈利能力等因素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不存在明显关系[79]。郑飞鸿、郑兰祥(2018)对2014—2017年20个行业的沪深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通过实证分析环境信息披露影响因素,包括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委员会设立个数、所处区域、总股数等变量,均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80]。常雅娴(2019)以江苏省石化塑胶业为研究样本,通过实证研究分析得出结论,即绩效和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正相关,国有企业相比于非国有企业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更高,企业规模和公司成长性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无显著相关性[81]。苗朝阳(2019)依据国内外现行标准和石油公司特点,从能源使用、降污减碳、水资源利用和处理、环境管理和绿色生态等五个方面构建上市石油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评价指标体系,对上市石油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水平进行评价,并对影响上市石油公司环境责任信息披露的因素进行实证分析[82]。油佳利、张永红(2020)以2014—2018年生态环境部发布的16个重污染行业共149家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实证分析企业社会责任正向促进企业环境绩效信息披露水平的提升,并且正向促进企业环境绩效对环境绩效信息披露水平的影响[83]。

3.环境责任履行影响因素

国内关于环境责任影响因素的研究角度与国外大致相同,都是从外部和内部两个方面开展研究的。

宋旭东(2010)认为企业环境责任履行受到多种因素影响,分别从政府、社会、企业三个方面阐述环境责任履行的实现路径[84]。武永春等(2014)分析女性环境责任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通过提高女性社会地位和环保意识、发挥女性聪明才智以及拓宽女性参与渠道等路径提高环境责任履行效果[85]。余晓婷等(2015)通过构建游客环境责任行为概念模型,探讨游客环境责任行为实施的心理活动机制,提出影响游客环境责任行为的6个重要驱动因素[86]。阮丽等(2016)以华东、华北、华南等地124家小型制造企业为研究样本,分析竞争强度和规制压力两个外部影响因素对企业社会责任履行作用强度的变化趋势[87]。刘丽等(2017)以100家上市央企2012—2015年的数据为研究样本,归纳了环境责任履行情况的10个影响因素,并通过实证分析,检验影响因素与环境责任履行状态之间的关系[88]。何学欢(2019)在湖南省的五所大学发放调查问卷,分析大学生环境责任行为的影响因素,通过构建环境责任行为影响因素模型,分析因素之间存在的关系,发现大学生环境责任行为的形成过程符合“价值—信念—规范”理论[89]。胡俊南等(2019)以2010—2016年828家重污染上市公司为样本企业,采用固定效应模型从盈余质量、市场价值、市场份额三个方面对比分析重污染企业环境责任履行与缺失的经济效应,探究财务风险、高管持股比例、产权性质、企业规模与履行环境责任的交互效应[90]。张弛等(2020)以2010—2017年我国深沪两市A股国家重点监控的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实证分析企业环境责任与财务绩效之间是否存在交互跨期影响,实证结果发现企业环境责任正向影响财务绩效,并且正向影响在滞后一期和两期更显著;企业财务绩效正向影响环境责任,但这种影响不具有滞后性[91]。

4.社会责任及环境责任履行动力

通过梳理国内学者相关研究成果,发现社会责任履行动力方面的研究成果较为丰富,为环境责任履行动力的研究提供重要参考。

田虹(2006)认为教育系统、工会组织、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等是推动企业社会责任的主要力量[92]。郑晓霞、张苏串(2008)从内在驱动力和外在约束力两方面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因,坚持内外兼顾的指导思想,即对内培养管理者社会责任意识,对外引导消费者绿色消费、促进政府发挥导向功能,通过企业社会责任动力机制的构建,促进履行企业社会责任[93]。罗重谱(2008)认为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的动力即来源于获取长期利润的内部动力,又来源于社会“生态”环境、政府干预与公众“货币投票”的外部压力,从经济、社会、环境保护、消费者等多维视角分析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力机制[94]。张兰霞(2009)以利益相关者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从劳动者关系层面确定社会责任的动力要素,依据Schwartz提出的三圆模型,从经济、道德、法律制度三方面分析社会责任的动力来源,在此基础上构建企业社会责任动力机制模型[95]。张欣(2010)分析企业履行环境责任的动因,阐述环境责任履行的内部动力和外部压力,引导企业将各种外部压力转换为环境责任履行的动力,再结合利益相关者的诉求,共同推进企业环境责任的履行[96]。马玉霞(2011)认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力机制需要考虑企业内部经济激励以及法律约束、社会舆论监督、社会道德环境、相关利益方诉求等多个方面[97]。李吉君(2014)在梳理我国石油企业节能减排取得成果的基础上,分析促进节能减排的内外部动力因素,构建动力机制模型,分析内外部因素之间的作用机理,为石油企业节能减排提供系统的理论指导方法[98]。豆旺(2014)以石油企业社会责任动力机制为研究对象,从社会、政府、企业三个层面分析动力机制的基本因素,通过降维处理后得到6个关键因素,构建了石油企业社会责任动力机制模型,并提出动力机制的实现路径[99]。陈远高(2015)阐述供应链社会责任的概念及特点,提出公共政策强制力、社会公众压力、市场竞争驱动力、需求拉动力以及供应链内部约束力等五力集成的供应链社会责任动力机制模型,对供应链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与成员企业社会责任的整体提升提供可行的政策建议[100]。邹非(2016)以服装加工企业为例,运用演化博弈模型,构建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策略收益矩阵和复制动态方程,分析演化稳定策略[101]。薛天山(2016)通过对1024家民营企业的问卷调查,比较分析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两种动力机制,即效率机制与合法性机制,研究结果表明两种动力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均有推动作用,但更多的是为应对制度环境压力而发生社会责任行为[102]。李伟(2016)在对产业链构成分析的基础上,引出产业链环境责任,探讨产业链环境责任的驱动机制,构建面向环境责任的产业链治理框架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103]。杨洋、余晓钟(2018)以油气企业技术创新的动态系统为研究对象,运用系统动力学模型分析技术创新的内外部因素之间的依赖关系和传递作用,提出油气企业技术创新系统的改进路径[104]。裴旭东、王海燕(2018)以陕西油气资源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为研究对象,分析技术创新与油气产业发达国家之间存在差距的主要原因是动力不足,文章从企业内外部动力构成要素设计技术创新动力机制,以期增强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105]。黄蕾等(2018)提出在我国政府的环境规制未达到预期效果的现状下,应从环境规制力度、市场导向及公众压力、企业财务状况、管理层的环境意识、企业存续时间、企业规模等方面分析重污染企业在实施环境行为时的驱动因素及其作用机理[106]。何岚辉(2019)以重污染企业社会责任的动力机制为研究对象,将动力机制分为内部和外部两部分,其中内部动力机制选取高管平均学历和高管平均任期,外部机制选取政府补助与环境规制[107]。王建秀(2019)基于2009—2016年上市公司的数据,探讨我国企业进行ISO14001认证的驱动因素,研究发现所在地区正式环境规制越严格,通过ISO14001认证的企业数量越多,企业越有可能进行ISO14001自愿贯标,外向度高且已获得ISO9000认证的企业更有可能进行ISO14001自愿贯标[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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