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推动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

就业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之一,是劳动者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重要途径。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做好就业工作,有利于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提高劳动力资源开发和配置效率,促进人口红利向人才红利转变,提高人力资源竞争优势;有利于确保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有利于解决重点群体就业难题、补齐劳动者权益保障短板,促进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有利于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等风险,提高有效应对国内外风险挑战的能力和水平。

党的二十大对做好就业工作作出重要部署,明确提出“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这既同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一脉相承,又深刻阐明了就业对于民生的极端重要性。与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就业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相比,党的二十大对就业工作提出了“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更高要求。充分就业是指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过程中不断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使有就业意愿的劳动者都能获得就业机会;高质量就业是指劳动者就业状况和工作条件不断改善,在劳动过程中的各项劳动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逐步实现体面劳动和人的全面发展。高质量充分就业将二者有机结合,要求促进就业提升在质量和数量上协调共进。党的二十大作出“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的重要部署,将“就业是最基本的民生”从理念层面的重要认识转化为执行层面的具体要求,指明了实现高质量充分就业的顶层设计方向和体制机制建设目标。(https://www.daowen.com)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一是健全就业促进机制,突出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充分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丰富的优势,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二是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劳动力市场供需匹配效率,特别是持续改善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等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增强公共就业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三是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除影响劳动力、人才流动等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四是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五是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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