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同劳动和劳动力
如果撇开把劳动和劳动能力混淆起来这一点不谈,那末李嘉图倒是正确地规定了平均工资,或者说,劳动的价值。这就是,李嘉图说,平均工资既不决定于工人得到的货币,也不决定于工人得到的生活资料,而是决定于为生产这些生活资料所花费的劳动时间,决定于物化在工人得到的生活资料中的劳动量。李嘉图把这个叫做实际工资。(见下文。)
并且,他得出这一规定是必然的。既然劳动的价值决定于该价值必须花费在上面的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而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同一切其他商品的价值一样,决定于生产它们所花费的劳动量,那末,由此自然会得出结论说,劳动的价值等于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等于生产这些必要生活资料所花费的劳动量。
但是,不管这个公式多么正确(撇开劳动和资本的直接对立不谈),它还是不充分的。单个工人为补偿他的工资进行再生产,——就是说,如果考虑到这个过程的连续性,——他生产的虽然不是直接供他维持生活的产品{他可能生产完全不加入他的消费的产品;即使他生产必要生活资料,但由于分工,他只生产其中的一种,例如谷物,并且只赋予它一种形式(例如只是粮食,不是面包)},但他生产的商品具有他的生活资料的价值,或者说,他生产的是他的生活资料的价值。这就是说,——如果我们考察的是工人的一日平均消费的话,——他一日消费的必要生活资料包含的劳动时间,是他的工作日的一部分。他用一日的一部分为再生产他的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而劳动;在工作日的这一部分中生产出来的商品,同工人一日消费的必要生活资料具有同样的价值,或者说,包含同样多的劳动时间。他的工作日中有多大一部分用于再生产或生产他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即他的生活资料的等价物,这取决于这些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因而,取决于劳动的社会生产率,而不取决于他劳动的那一个别生产部门的生产率)。
李嘉图自然假定,一日的必要生活资料所包含的劳动时间,等于工人每天为了再生产这些必要生活资料的价值而必须劳动的劳动时间。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第459—461页。
对于认为工人是直接出卖自己的劳动(而不是出卖自己的劳动能力)的李嘉图体系来说,困难在于:既然商品的价值决定于生产该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时间,那末在构成资本主义生产基础的、一切交换中最大的交换——资本家和雇佣工人之间的交换中,为什么这个价值规律不实现呢?为什么工人以工资形式取得的物化劳动量不等于他为换取工资而付出的直接劳动量呢?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3册,第93页。
1830年左右,李嘉图学派在剩余价值问题上碰壁了。他们解决不了的问题,他们的追随者,庸俗经济学,当然更不能解决。使李嘉图学派破产的,有以下两点:
第一,劳动是价值的尺度。但是,活劳动在和资本进行交换时,它的价值小于所交换的物化劳动。工资,一定量活劳动的价值,总是小于同量活劳动所生产的产品的价值,或体现同量活劳动的产品的价值。这个问题这样来理解,实际上是无法解决的。它由马克思正确地提出,因而得到了解答。不是劳动有价值。劳动作为创造价值的活动,不能有特殊的价值,正象重不能有特殊的重量,热不能有特殊的温度,电不能有特殊的电流强度一样。作为商品买卖的,不是劳动,而是劳动力。一旦劳动力成为商品,它的价值就决定于它作为社会产品所体现的劳动,就等于它的生产和再生产所需要的社会必要的劳动。因此,劳动力按照它的这种价值来买卖,是和经济学的价值规律决不矛盾的。…………
恩格斯:《资本论》第2卷序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24页。
为了规定剩余价值,李嘉图象重农学派、亚·斯密等人一样,必须首先规定劳动能力的价值,或者——按照他跟着亚·斯密和他的先行者使用的说法——劳动的价值。(https://www.daowen.com)
那末,劳动的价值,或者说,劳动的自然价格,是怎样决定的呢?因为照李嘉图的意见,自然价格不过是价值的货币表现。
“劳动正象其他一切可以买卖并且在数量上可以增加或减少的物品一样<就是说,同其他一切商品一样>,有它的自然价格和市场价格。劳动的自然价格是使工人大体上说能够生存下去并且能够在人数上不增不减地<应当说,按照生产的平均增长所需要的增长率>延续其后代所必需的价格。工人养活自己以及养活为保持工人人数所必需的家庭的能力……取决于工人养活自己及其家庭所必需的食物、必需品和舒适品的价格。随着食物和其他必需品价格的上涨,劳动的自然价格也上涨;随着这些东西的价格下降,劳动的自然价格也下降。”(《原理》第86页)
“不能认为劳动的自然价格是绝对固定不变的,即使用食物和必需品来计算也是一样。劳动的自然价格在同一国家的不同时期会发生变动,而在不同的国家会有很大差别。它主要取决于人民的风俗习惯。”(同上,第91页)
可见,劳动的价值是由在一定社会中为维持工人生活并延续其后代通常所必需的生活资料决定的。
但是,为什么?根据什么规律劳动的价值这样决定呢?
李嘉图除了说供求规律把劳动的平均价格归结为维持工人生活所必需(在一定社会中生理上或社会上所必需)的生活资料以外,实际上没有回答这一问题。李嘉图在这里,在其整个体系的一个基本点上,正象萨伊幸灾乐祸地指出的那样(《原理》,见康斯坦西奥的译本),是用需求和供给来决定价值。
李嘉图本来应该讲劳动能力,而不是讲劳动。而这样一来,资本也就会表现为那种作为独立的力量与工人对立的劳动的物质条件了。而且资本就会立刻表现为一定的社会关系了。可是,在李嘉图看来,资本仅仅是不同于“直接劳动”的“积累劳动”,它仅仅被当作一种纯粹物质的东西,纯粹是劳动过程的要素,而从这个劳动过程是决不可能引出劳动和资本、工资和利润的关系来的。
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册,第454—456页。
……劳动者间的竞争虽然可以将较高的工资压低等等,但一般的工资水平,或者象李嘉图自己所说的,自然的工资价格,却不能用劳动者与劳动者的竞争来说明,而只能用资本与劳动间的原始关系来说明。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第3分册,第179—18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