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文献资源保护的建议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2 红色文献资源保护的建议

2.1 加快国家层面红色文化保护立法进程

近年来,山东省文旅厅、湖北省文旅厅、浙江省文物局、江苏省文物局、陕西省文物局、河北省文物局、安徽省文物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旅厅(文物局)、宁夏回族自治区文旅厅(文物局)、北京市文物局、上海市文旅局、天津市文旅局等对各自行政区域范围内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可移动革命文物进行了专题调查、登录核定,向社会公布了各省(区、市)第一批革命文物名录。2021年3月11日,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公布上海市首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1859年洪仁玕著《资政新篇》、1920年8月中国共产党上海早期组织创办的《劳动界》、1920年8月出版的陈望道译《共产党宣言》、中国共产党创建时期陈独秀著《政治主义谈》等革命文献资料。2021年4月6日,湖北省文旅厅发布《关于公布第一批湖北省革命文物名录的通知》,包括中国共产党创立时期《京汉工人流血记》印本、第三次国内战争时期《七七日报》和《应城惨案真相全国学生运动合刊》印本等可移动革命文物2810件。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庆祝建党百年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情况发布会,介绍建党百年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相关情况,据统计全国共有不可移动革命文物3.6万多处,国有馆藏革命文物超过100万件套。在这样的背景下,通过立法加大红色文化保护力度的重要性愈加凸显。

国家层面红色文化资源保护专门性法律法规的制定,将有利于统一保护标准,统筹保护规划,打破地域界限和行政壁垒,实现跨区域的连片保护、整体保护,解决地方立法“碎片化”问题;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红色文化资源保护的属地管理,明确各方职责,强化目标考核,完善监督机制;国家立法和地方立法的有机结合,有助于形成保护合力,促进全国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工作协同协作联动、规范有序发展。

2.2 完善红色文献分级保护和共建共享机制

近百年来,我国各地的行政区划和历史管辖范围随着历史形势的变化不断演化变迁,需关注这些历史行政区划沿革变化情况,创新区域协同合作机制,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各行政区域间红色文献资源的调查认定和分级保护。进一步开展地方文献研究工作,通过地方志、家谱等史料分析挖掘政治经济、历史事件、遗迹遗址、地方人物等相关的红色文化资源,加强口述历史、民间故事、小说戏剧和诗词歌谣等红色文献作品的调查征集工作。(https://www.daowen.com)

加强国内外的学术交流与合作,联合全国各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党史研究机构等共同开展全国红色文献资源的认定、定级、建账和建档工作,摸清我国红色文献的规模数量和分布状况,并建立文献交换、成果交流、信息反馈的常态联络协同机制,推进区域联动,实现红色文献资源共建共享。

2.3 加强红色文献保护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为强化红色文化资政育人的功能,红色文献保护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迫在眉睫。要进一步加大红色文献专项保护资金保障力度,开展红色文化遗址保护责任人及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发挥高校和专家咨询委员会的学术带头作用,打造专家智库,开展红色文献版本鉴定、修复保护、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文旅融合等工作,推动红色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提升民众的保护意识。2016年年底,浙江理工大学自主设置二级学科“红色文化研究”的硕士学位点,开展红色文化基础理论、红色文化资政育人研究以及红色旅游及其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研究。2020年8月,浙江理工大学成立红色文化研究院,推进红色文化研究与实践,有力推动了红色文献保护管理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4 开展红色文化资源数字人文项目研究

2017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文件指出支持有条件的高校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设置党的建设二级学科。国内多所高校自设“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包括党的建设、党的历史与理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研究、干部教育学等。这些自设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二级学科源于马克思主义理论与社会学、民族学、政治学、经济学、历史学等多个学科的紧密融合,进一步完善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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