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三

最后,把报纸的整个倾向说成是恶意的,这是极度夸大,因为这样一来,下述种种也都会成为恶意的了:

(1)维护关税同盟186;

(2)在同俄国签订协定的事件上维护普鲁士187;

(3)维护普鲁士的领导权188;

(4)经常指出普鲁士是一个进步中的国家;

(5)赞扬普鲁士的人民机构,如军队、行政当局等。

《莱茵报》也没有片面地反对官僚制度,相反,它承认它所发挥的作用:

(1)反对毕洛夫-库梅洛夫;

(2)反对浪漫主义思潮。

相反,它是唯一既承认官僚制度的好的一面,也承认旧普鲁士立法的好的一面的自由主义报纸。

例如,《莱茵报》几乎和其他所有报纸相反,独自一家维护了新离婚法的基本原则。[6]

最后,它是第一家而且几乎是唯一的一家欢迎关于更正事实的内阁指令[7]的报纸,认为这个指令是一个进步。

我们列举这些例子,只是为了证明《莱茵报》没有进行任何系统的、抽象的反对活动,它从来都只维护自己深信合乎理性的东西,而不管这些东西来自何方。(https://www.daowen.com)

卡·马克思写于1843年2月4—7日之间

第一次用德文发表于《关于1830—1850年政治运动史的莱茵通信文件集》1919年埃森版第1卷

原文是德文

中文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975年历史考证版第1部分第1卷翻译

[1]《普鲁士国家总汇报》。——编者注

[2]指1842年2月4日《柯尼斯堡总汇报》第30号上刊登的《普鲁士读者来信》。——编者注

[3]在手稿中“保守的”一词写在“奴颜婢膝的”一词的上面,未加括号。——编者注

[4]见本卷第136—202、240—290页。——编者注

[5]见本卷第329—345页。——编者注

[6]见本卷第315—317、346—350页。——编者注

[7]见本卷第318—319页。——编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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