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辅助生殖实验室
管理区域参考标准
根据相关规定,实验室管理的区域(包含所有净化区域手术室)主要场所要求如下。
1.取精室:与精液处理室邻近,使用面积不小于5m2,并有洗手设备。(https://www.daowen.com)
2.精液处理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0m2。
3.取卵室:供B超介导下经阴道取卵用,使用面积不小于25m2,环境符合原卫生部医疗场所II类标准。
4.胚胎培养室:使用面积不小于30m2,并具备缓冲区,环境符合原卫生部医疗场所I类标准,建议设置空气净化层流室。胚胎操作区必须达到百级标准。
5.胚胎移植室:使用面积不小于25m2,环境符合原卫生部医疗场所II类标准。
6.实验室及相关辅房的设计:在实验室设计初期应充分考虑、计划可实施的IVF周期数、未来几年的发展,考虑胚胎培养室及相关辅房可能需要容纳新增仪器所需的位置及其所在位置的电路、气路、网络等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