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物易物的神话及非商业交换的种种变体
大约在一个世纪以前,为了检验经济学家们的假说,人类学家开始考察美拉尼西亚、非洲、东南亚、美洲的经济制度。他们很快发现,经济学家们完全是错的。经济生活建立在“我给你二十只小鸡,你给我那头奶牛”,这种以物易物基础上的社会他们一个也没找到。以物易物的确发生过,但这是发生在陌生的社会群体之间,发生在如果条件允许,人们乐得顺手牵羊的陌生人之间。社群内部的交易,即那些感到彼此之间负有某种道德责任的人之间,人们往往会采取不同的形式。社群内部的交易方式与我们在私人化领域里的方式——如我们与家人、情人或敌人打交道的方式——更为相像。真正重要的是个人关系。因此,人们最不感兴趣的就是一物抵一物、谁也不欠谁的以物易物的方式了。即使人们主要是对商品感兴趣,但他们也会装得对商品毫无兴趣,从来不用记账。即使有公开竞争,那也是人们在竞相大秀慷慨。因此,法国人类学家马塞尔·莫斯(Marcel Mauss)(1925)将其称为“礼物经济”。
这是一个有用的短语,但它稍微有点欺骗性。首先,这类“礼物”跟利他主义或慈善无关。利他主义和慈善这些概念仅仅是伴随着市场的兴起才真正出现,它们是市场的补充,是市场的镜像形象。相反,在礼物经济里,财富是定义、表达人类关系的媒介(Gregory,1982)。其次,在谈论“礼物”时,人们往往不恰当地将其仅仅视为一个东西,将它与事实上五花八门的、操作原则迥异的非商业化交换混为一谈。(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