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适用范围

2.适用范围

本咨询通告用于民用无人机系统驾驶人员的资质管理。其涵盖范围包括:

①无机载驾驶人员的无人机系统。

②有机载驾驶人员的航空器,但该航空器可同时由外部的无人机驾驶员实施完全飞行控制。

分布式操作的无人机系统或者集群,其操作者个人无需取得无人机驾驶员执照,具体管理办法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