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管理方式

7.管理方式

民用无人机分类繁杂,运行种类繁多,所使用的空域远比有人驾驶航空器广阔,因此有必要实施分类管理,依据现有无人机技术成熟情况,针对轻小型民用无人机进行以下运行管理。

(1)民用无人机的运行管理

1)电子围栏

①对于Ⅲ、Ⅳ、Ⅴ和Ⅶ类无人机,应安装并使用电子围栏。

②对于在重点地区和机场净空区以下运行的Ⅰ类和Ⅴ类无人机,应安装并使用电子围栏。

2)接入无人机云的民用无人机

①对于重点地区和机场净空区以下使用的Ⅰ类和Ⅴ类的民用无人机,应接入无人机云,或者仅将其地面操控设备位置信息接入无人机云,报告频率至少每分钟1次。

②对于Ⅲ、Ⅳ、Ⅶ类的民用无人机应接入无人机云,在人口稠密区报告频率至少每秒1次,在非人口稠密区报告频率至少每30秒1次。

③对于Ⅳ类的民用无人机,增加被动反馈系统。

3)未接入无人机云的民用无人机

运行前需要提前向管制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监视手段。

(2)民用无人机运营人的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无人机运营人应当对无人机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