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弗·丹尼尔逊致马克思

97 尼·弗·丹尼尔逊致马克思

伦  敦

1873年8月10(22)日于圣彼得堡

尊敬的先生:

您给我寄来了《资本论》第二版[1],非常感谢。我已收到三整套以及最后的几册。

如果您愿意把您答应过的有关同盟[2]的“揭发材料”寄给我,那就请寄下列地址:布鲁塞尔,基尔施鲍姆先生收,并写明留局待领。但这个通讯处只在9月1—13日之前适用。

寄上下列期刊文章:

别利亚耶夫《对契切林关于农村公社的著作的第一篇批判文章》。(《俄罗斯笔谈》莫斯科,1856年第一期。)

同上:第二篇文章。(《俄罗斯笔谈》1856年第2 期,第114—141页。)

伊万尼晓夫《论俄国西南部的古代农村公社》。(《俄罗斯笔谈》1857年第3 期。)

索洛维约夫《关于农村公社的争论》。(《俄罗斯通报》莫斯科,1856年第22 期。)

帕纳也夫《公社》。(《同时代人》圣彼得堡,1858年第3期。)

弗·米柳亭《论我国宗教界的不动产》,1859—1860年莫斯科版。共两篇文章,第一篇登载在1859年的《历史和古物协会报告》第4册;第二篇登载在1860年该书的第3 册。Ф·列昂托维奇教授卓越的学术著作《古代霍尔瓦提达尔马特的立法》,刊登在1868年敖得萨出版的《诺沃罗西斯克大学学报》上。

很遗憾,迄今为止我还没能把已经答应过的传记材料[3]寄给您。虽然我自己认为现在发表尽可能完整的传记是有好处的,但掌握必要材料的人却有不同的看法。他们完全相信,这样发表只会对车尔尼雪夫斯基不利。

致深切的敬意。

尼·丹·

[1]第1 卷德文第2 版。——编者注

[2]卡·马克思和弗·恩格斯《社会主义民主同盟和国际工人协会》。——编者注

[3]有关车尔尼雪夫斯基的材料。——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