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尼·加特曼致恩格斯

237 列·尼·加特曼致恩格斯

伦  敦

1882年8月21日晨,星期一,[于伦敦]

亲爱的恩格斯:

你的来信我已收到〔1〕,但只是在今天才收到,因为我象你一样换了公馆,也就是说换了住所。

如今我跟我的专利的买主发生了很不愉快的事。在灯泡制造出来之前,他理应支付我六十英镑,可是他只付给我二十英镑。灯泡我已经制造成功了,前天,这灯泡在坎伯汇路31号的照明情况极好。我注意到(这已经是一星期前的事了),这里有点问题,买主想欺骗我;如今我对此确信不疑,因此穆尔先生的帮助是必不可少的。我已经写信给他了。

好在虽然我的专利显然会失去,然而我将取得一项新的成就;有人邀请我到威斯敏斯特水族馆去工作,为即将在那里举办的展览会安装科鲍特蓄电池和电灯。

可是如今我又弄得身无分文。由于我无处可以告贷来应付这刻不容缓的花费,所以我把你当作可能予以支援的唯一源泉,再次向你求助,恳请你寄给我一英镑十先令。邮政局就在同一条街上。地址是:西区,索荷广场,希腊街51 号,列·加特曼

我希望你能原谅我再次请求你的帮助。向肖莱马致以亲切的问候。

忠实于你的 列·加特曼

〔1〕马克思列宁主义研究院尚未拥有此信。——第3、4、5、25、35、45、52、97、138、148、149、175、231、245、283、287、334、335、342、390、416、428、429、431、436、440、477、548、644、697、72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