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立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
依托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的科技创新资源,建设开放共享的中试基地。市政府出台中试基地建设相关的指导意见,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实行备案制,市科技局对纳入备案管理的中试基地统一授牌,明确中试基地建设标准、奖补方法、考评机制等,定期进行考核评价,对考核评价优秀的予以奖补支持,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试基地优先承担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研发任务;围绕全市支柱产业,鼓励各县区重点企业建设中试基地,对验收合格的企业投资建成的中试基地,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企业引进高校科技成果实施转化,完成中试正式投入生产的,按照产品中试费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助资金;高校科技成果持有者在中试基地完成转化的,经专业评价后,可给予高校科技成果持有者一定比例股份;应设立重大科技成果中试专项奖励,对经济结构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品结构升级换代具有重大影响、辐射带动作用强、带来较大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应列入市级重大科技成果中试专项给予重点支持,保证高校科技成果在中试基地顺利完成。(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