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轨国际 创建标识制度

更新于 2026年10月13日 版权声明
第二节 接轨国际 创建标识制度

能源效率标识(Energy Efficiency Label),简称能效标识,是指附在用能产品上的信息标签,主要用来表示产品的能源性能(通常以能耗量、能源效率等形式给出),为消费者的购买决策提供必要的信息,以引导和帮助消费者选择能效更高的产品,同时也影响制造商、销售商的产品设计和市场营销策略,以促进、拉动产品能效的提高和节能技术的进步。能源效率标识制度的核心技术依据是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

能效标识是全球普遍采用的终端用能领域重要和基础性的节能管理制度,投入少、实施效率高、收益大,是世界各国优先选取的政策手段。国际上许多国家和地区从20世纪70年代末就已陆续开展了各种各样的能效标识项目。法国和德国在世界上首先实施了强制性比较标识。1978—1994年,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相继实施了强制性比较标识制度,首批产品一般为房间空调、冰箱、洗衣机、洗碗机等。根据国际电器标准标识合作组织(Collaborative Labelling and Appliance Standards Program,简称CLASP)统计,截至目前,世界上已有超过100个经济体已实施或正在研究出台能效标准标识项目。中国政府早已注意到能效标识的重要作用,于1998年开始实施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在积累了丰富的保证型标识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学习国外成功案例。经过几年的努力,按照与国际方法全面接轨的新思路,系统、规范地不断调查、讨论、修改并最终确定了能效标识的实施方案。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原国家质检总局正式发布《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明确自2005年3月1日起在中国强制实施。(https://www.daowen.com)

中国能效标识采用能为消费者提供产品能源消耗指标情况、能源效率等级的比较标识,可为消费决策提供便捷的参考。对终端用能产品实施能效标识制度,是中国在当时能源形势下,探索和实践适应市场经济条件的节能管理模式的一次创新,是政府转变节能管理的具体实践。能效标识管理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消费者为宗旨,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节能管理的重要方式,即由过去对企业的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由过去注重对企业生产过程管理向终端用能产品管理转变,由过去重管理轻服务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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